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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得到了实惠——河南农村合作医疗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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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07
第2版(要闻)
专栏:

  农民得到了实惠
——河南农村合作医疗印象
本报记者艾笑
编者按:我们向读者推荐这篇来自农村基层的报道。
提起合作医疗,人们并不陌生。但本报这篇报道中提的合作医疗并不是昔日的重复,而是注入了新的活力,有了新的内涵。它是顺应我国农村变革的新形势,克服了过去管理上的弊病之后出现的。河南开封、林州两地的试点情况表明,合作医疗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深受农民的欢迎。农民一年只花几元钱,不用出乡(镇)就能享受到一些基本的医疗保健,有了大病也能通过互助合作解决。他们的做法是:政府引导,群众集资,集体提留,互助共济。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广大农民群众的医疗保健,并在这一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河南开封、林州两地的实践,为探索我国农村医疗保健的新路子提供了新鲜的经验。
人的一生难免伤病。农民生了病怎么办?
作为社会保障,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解决农民的医疗问题。最近记者到河南农村采访,对这里的合作医疗留下了深刻印象。
农民说:“合作医疗是共产党的一大德政”
去年春天,开封县土山岗乡土山岗村村民杜玉霞患宫外孕大出血,没出村就在土山岗卫生院进行了手术治疗。住院12天加上医药、输血费共花1260元,合作医疗给她报销了460元,她家只花800元。和杜玉霞前后脚,仇楼乡孙营村63岁的孙玉英患伤寒性肠穿孔本需手术治疗,可孙大娘担心花费大不愿意手术。通过合作医疗的互助,她原本490元的医药费减免掉了328元,自己只花了162元病就全治好了。
自80年代初全国合作医疗大范围解体以来,开封县是河南省第一个以全新制度重建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县。重建之初的1994年,67万人的开封县人均收入967元,经济在全国属中下水平,农民年人均医疗费支出占纯收入的6.62%。到1995年底,全县20个乡镇已全部实行了不同层次的合作医疗保健制度,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58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90.9%。
开封县卫生局局长憨魁向记者介绍,原先的合作医疗制度解体后,不少乡镇的农民又出现了看病难问题。一些本已消灭或控制住的地方病和传染病再度发生,庸医、卖假药者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乘虚而入,因病致贫和返贫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他举了刘店乡杜庄村王世杰的例子:王家因全家患黄胆性肝炎,将口粮、牲畜、家具几乎变卖殆尽,仍负债累累。他说:“要解决因病致贫问题,只有重建合作医疗。”
重建的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国家(占3.2%)、集体(占23%)、农民个人(占73.8%)共同投入建立的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政府引导,群众集资,集体提留,互助共济。民办公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农民自愿,受益适度,是它的特点。根据不同的筹资数额和经济状况,各乡镇采取了不同的医、药减免补偿办法。一般个人筹资人均年2元至22元不等,享受的医疗减免项目可达80至110项。其中全免项目有20至30项。1995年,开封全县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达504万元。村民李俊英说:“我家4口人都加入了合作医疗。虽去年谁也没得过病,我们也不觉亏得慌。别人有病我帮忙,我病别人也会帮我,这钱交得值。”
农民赞扬“合作医疗是共产党的一大德政。”农民们说,他们最感谢政府的,除富民政策外,还有三件事:一是灾年荒月有饭吃,二是孩子能上学读书,三是看病求医有了保障。
干部说:合作医疗是我们的“民心工程”
在太行山麓举世闻名的红旗渠畔,常常看到一条标语“力创百亿,争当百强,全面振兴,实现小康”。针对这条林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年轻的市长李庆瑞对记者说:“我们调查过,在入不敷出的家庭中医疗费用占总支出的14%,越穷越得病。没有农民的健康,就不可能实现小康。因此,我们总是把健全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同发展全市的乡镇企业和市办工业拴到一起考虑落实的。我们向各级政府明确指出,合作医疗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是党为群众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因而已对这项任务实行了层层目标管理。”
说到做到。从去年3月至今,在市政府确定的每年向农村合作医疗投入20万元的引导下,林州82万农民加入了合作医疗,占全市农村人口的90.1%。筹集的450万元合作医疗基金,已有100多万元用于入保农民患者的医疗费用减免。不仅如此,高扬集体主义精神的红旗渠建设者的后代们,更把合作医疗的受益范围拓宽至乡镇企业的干部、工人。河顺镇林河散热器厂、镇供销社和邮电支局、信用社等单位,也有500多职工参加了合作医疗。采桑乡的干部工人“入伙”的更多,竟达600多人!
在林县横水镇卫生院里,有两块巨大的黑色石碑引人瞩目。那上面镌刻着为扶贫济困改善家乡医疗条件而解囊相助的捐款人姓名和款数,100多人中多则四五千元少则一二百元。不到两年,横水镇卫生院依靠群众捐资和集资7万元,无息贷款34万元、职工集资6万元,整修了房屋设施、增添了医疗设备和培训了医务人员,彻底改善了农民的医疗条件。现在,农民大病基本不用出乡(镇)了。
前不久,范庄老农王海洲因严重烧伤在横水镇卫生院住了一个多月。出院结帐共花1.8万元,合作医疗给他减免了4578元。老汉吃惊地说:“我一年才交6元钱哪,这是真的吗?”最后,他执意送给卫生院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合作医疗,人民靠山”。
为保障合作医疗制度扎扎实实地推行和有发展后劲,林州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强化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及乡村卫生组织的一体化管理。至去年底,林州全市加入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已占总数的95.3%,已有118名年满60周岁的乡医每月正在领取养老金(数额为退休时工资标准的80%),通过晋升考试,已有766名乡医获得了中级和初级技术职称。这种激励和约束机制,很好地调动了乡村医生的积极性并稳定了乡村医疗队伍,保证了农村各项预防保健任务的顺利落实。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起源于40年代陕甘宁边区的“医药合作社”,农民用“凑份”的办法互助解决看病困难。1968年,毛泽东主席批示推广湖北长阳县乐园公社办合作医疗的经验后,合作医疗在全国迅猛发展,70年代末全国90%以上的农村办起了合作医疗。世界卫生组织注意到这种在政府很少投入的条件下,农民依靠互助共济积极解决缺医少药问题的经验,会对许多国家有借鉴意义,曾向第三世界国家做过反复推荐,甚至近年来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各自的医疗制度改革中也纷纷汲取。但是,80年代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后,由于合作医疗的运行机制没有及时地进行顺应性扭转,再加上缺乏政府的引导和集体经济的支持,至90年代开始,全国坚持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已不足5%了。
河南人口9027万,是我国第二人口大省。河南农民占总人口的84.5%,全省有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34个。河南的经济不富裕,没有合适的医疗保健制度来对这个庞大的农业大省的劳力资源进行有效的健康保障,发展是不可能的。通过调查研究,河南省政府领导人认为,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唯一的出路是政府引导和支持农民互助共济重建合作医疗。
但是,这“合作”不是20多年前的那个“合作”。农民们厌弃公社化时期的一根银针一把草药的低水平治疗。仅一年多时间,河南省在开封和林州两地的试点成效就不胫而走。到去年底,全省17个市(地)中已有34个县(占总数的1/3)重建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参加的农民已达6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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