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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方式行之有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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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10
第6版(国际)
专栏:国际论坛

  亚太经合组织方式行之有效
李长久
11月22日至25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和第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分别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和港口城市苏比克举行,首次通过了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会议取得的新成果再次表明,“亚太经合组织方式”是行之有效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和第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分别在1989年和1993年举行。从那时以来的短短几年间,APEC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程已逐步走上轨道,但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却有些滞后。这次苏比克会议不仅通过了实施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马尼拉行动计划》,而且首次通过了一个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这个文件表明,各成员就经济技术合作的原则、方式和优先领域等问题取得了共识。这个文件的通过将有助于APEC的健康、平衡发展。
亚太地区合作取得积极进展,经济蓬勃发展,既没有靠任何高度机制化的集团,也没有靠通过谈判制定出的多边协定,而是靠一种独具特点的“亚太经合组织方式”。江泽民主席在苏比克会议上精辟地概括说:“亚太经合组织成立以来,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初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合作方式,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亚太经合组织方式’。这种合作方式的特点是:承认多样性,强调灵活性、渐进性和开放性;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的原则;单边行动与集体行动相结合。在集体制定的共同目标的指导下,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作出自己的努力。这些原则和做法,照顾了合作伙伴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使他们不同的权益和要求得到较好的平衡。”
APEC今后的健康发展还要依靠“亚太经合组织方式”。苏比克会议通过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宣言:从憧憬到行动》中表示,APEC将根据这种独具特色的合作方式在亚太地区和世界上发挥积极作用。江泽民主席表示,中国将继续支持亚太经合组织方式,积极参与亚太经济合作。这种合作不仅有利于亚太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缩小差距,走向共同繁荣,而且将对逐步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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