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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贸总协定历次多边贸易谈判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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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11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乌拉圭协议知识讲座④

  关贸总协定历次多边贸易谈判情况
关贸总协定作为一项多边贸易协定,不仅为缔约方之间的贸易确定行为规范,而且也对缔约方之间的贸易实行调节干预,以求将其纳入总协定的轨迹。总协定调节干预各缔约方贸易的主要途径是在总协定的主持下进行多边贸易谈判。根据总协定的有关规定,缔约方全体可以不时发起这项谈判。关贸总协定自成立以来到1993年底为止,共主持过八轮全球性多边贸易谈判。每一轮谈判被称为一个“回合”,并因该回合谈判的建议发起人或首次缔约国大会的举行地而命名。
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于1947年4月至10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23国参加,所达成的关税减让协议及制定的减让表共涉及45000项商品的关税减让,使占进口值50%的应税商品平均降低税率35%,影响世界贸易额近100亿美元,开创了大规模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的成功先例。
第二轮多边谈判于1949年4月至10月在法国安纳西举行,33国参加。谈判总计达成双边关税减让协议147项,增加关税减让商品项目5000个,使应税值5.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
第三轮多边谈判于1950年4月至1951年4月在英国托奎举行,39国参加。谈判共达成关税减让协议150项,使占进口值11.7%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6%。
第四轮多边谈判于1956年1月至5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28国参加。谈判使占进口值的1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15%,关税减让商品达3000个项目。
第五轮多边谈判,亦称“狄龙回合”,于1960年6月至1962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45国参加。谈判的主要对手是美国和欧洲共同市场6国。谈判就约4400项商品达成关税减让,使占进口值20%的商品平均降低税率20%。
第六轮多边谈判,亦称“肯尼迪回合”,于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54国参加。谈判使6万种工业制成品平均减税35%。谈判第一次涉及到非关税壁垒,还制定了第一个反倾销协议,即总协定第6条的实施细则。
第七轮多边谈判,亦称“东京回合”,或“尼克松回合”于1973年9月至1979年4月举行。谈判使关税的减让和约束涉及3000多亿美元的贸易额,世界上九个主要工业市场上的制成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率由以前的7%下降到4.7%,减让总值相当于进口关税水平下降35%。另外,“东京回合”还在非关税措施的海关估价、反倾销、反贴补、政府采购、贸易的技术壁垒、进口许可证程序等方面达成了六个守则。就奶制品、牛肉和民用航空器贸易达成协议。“东京回合”作出了发达国家缔约方对这六个守则和三个诸边贸易协议必须签署和执行,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可以视本国的财政、经济、贸易需要而自行选择的决定。
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也称“乌拉圭回合谈判”,于1986年9月至1993年12月举行,一开始时就有117个国家和地区参加谈判。谈判共有15个议题,其中包括被称为新议题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服务贸易自由化、长期来游离于关贸总协定规则和纪律之外的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也纳入了议题,是关贸总协定历史上议题最多、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多边贸易谈判。
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通过八轮谈判,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到乌拉圭回合谈判止,发达国家工业品平均关税税率由1974年的40%降至4%以下,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品平均关税税率也下降到10%左右。非关税贸易保护得到了进一步的降低和取消,对贸易争端解决的机制获得了加强,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环保问题已提上讨论的日程。40多年来世界贸易量已增长了10多倍。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由原先的23个发展到1994年的1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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