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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见之明”哪里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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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15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先见之明”哪里来?
林义成
先见之明,是指预见事物发展的眼光和能力。驾驭形势,指导工作,有无“先见之明”,结局大不相同。凡事预见性强,就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而缺少洞察力和预见力,遇事跟着“感觉”走,难免会事倍功半,甚至祸到临头方悔悟。
比如,当无锡新兴公司非法集资甚嚣尘上时,想“不费力赚大钱”的人几乎挤破新兴公司的门,邓斌成了想巴结都巴结不上的“红人”,而当地却有个反“潮流”而行的东湖塘镇党委书记乔金龙。他得知本镇不少企业参加了集资,便三次召开干部会,陈说利害,限令尽快收回款项。有人不解,到无锡打听消息后,对乔金龙说:“邓斌头上有那么多光环,你还说人家要出事、掉脑袋?人家还坐在主席台上风光哩!”乔金龙说:“共产党员要看政治方向,不能人云亦云。乡镇企业也是社会主义企业,赚钱要赚正道的钱。”邓斌闻此,也给乔金龙打电话,请予“关照”,并许诺给以“好处”。但乔金龙拒不理睬。事态发展人所皆知。乔金龙使本镇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这条消息的标题是:《有“先见之明”的共产党员》,可谓画龙点睛。我认为,乔金龙的“先见之明”,也就是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观念,或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说到政治,也许有的同志认为太虚。其实不然。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并为经济发展服务和提供保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就包含政治,要不何以称“社会主义”?至于说个人想发财,企业要赚钱,也没错;但须在法纪的圈子里活动,在大局下面行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即以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来说,它违反经济法规,扰乱金融秩序,所谓“高利息”的诈骗,不仅使参与者蒙受经济损失,也给当地的社会稳定带来波动,其间能说没有政治吗?而乔金龙拒绝非法集资的“先见之明”,也正是其政治观念强所使然!
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志淡漠政治观念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将个人和局部利益摆到了不适当的位置。凡事只要有利可图,可以不择手段,明知不可为而一意孤行,将政治原则、大局观念、政策纪律、国家法律等统统弃之脑后。其结果,或因非法经营,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当事者难辞其咎;或因攫取私利,贪赃枉法,沦为腐败分子。教训在前。无论个人或集体,强调和追求物质利益都离不开讲政治,离不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离不开依法经营。即如乔金龙所说,“赚钱要赚正道的钱”。这也是时下讲政治的应有之义。而有了这种很强的政治观念,就能在错误思潮、歪风邪气袭来时,不为所动,耳聪目明脚跟稳,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能在形形色色的腐朽思想侵蚀面前,不为所惑,保持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
郑板桥的《题竹石画》诗云:“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政治上的“先见之明”,并非凭空而来。它源于对党和人民事业之“青山”的坚贞,源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植“根”之深厚。只有掌握思想理论上的“望远镜”和“显微镜”,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多一些“先见之明”,少一些迷惘和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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