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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珮云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进一步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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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17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彭珮云在江苏考察时强调
进一步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据新华社南京4月16日电(记者徐机玲)国务委员彭珮云近日在江苏考察时强调,在开展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同时,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4月12日至16日,彭珮云在卫生部部长陈敏章、江苏省副省长张怀西陪同下,在镇江、无锡、苏州等地考察农村卫生工作。在与当地干部群众座谈时,彭珮云指出,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是广大农民的基本要求。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是实现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引导农民奔小康的重要内容,对推动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彭珮云指出,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乡村医生队伍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农村卫生工作的三大支柱。现在,由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数竟占贫困户的60%以上,也使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并且影响了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因此,要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当前,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医疗需求的变化,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彭珮云认为,江苏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经验,对各地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有借鉴意义。目前,江苏省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已达64.22%,吴县、江阴、兴化等10多个县(市)还采取地方财政适当出资引导,集体经济和个人共同集资的办法实行大病或住院医疗保险,提高了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彭珮云强调,农村合作医疗不能采取全包的办法,要坚持集体、个人共同筹资、互助共济的原则,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和保险意识。资金筹集和医疗费补偿的水平,应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低到高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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