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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稻种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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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1
第4版(要闻)
专栏:

  云南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稻种案
新华社昆明4月19日电(记者李自良、徐玉长)云南省永善县农业局干部邹忠华非法经营稻种坑害农民,最近受到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994年12月,邹忠华偶然得知有一农户从湖南攸县引进遗传工程GER-1号稻种试种,增产效果明显,就起了心思。
他两次来到这家农户,购买了271公斤稻种,并请本县检溪农技站的夏彬帮其代销。由于这个县的农民未种过这个品种,致使销售不佳。在邹忠华的授意下,夏彬将其中的178公斤冒充杂交稻种出售,到1995年4月全部售完,邹夏二人非法牟利2000余元。
经有关方面查实,13个村的156家农户种植了这个稻种。因气候条件、耕作技术、稻种性能等因素,造成稻谷减产50%-100%,总损失8万余公斤。
永善县委、县政府最近联合作出决定:无证非法经营稻种案的主要责任人邹忠华赔偿群众损失总额的70%,共3万余元,没收其非法所得,给予党内留党查看处分;参与经营的农技干部夏彬赔偿群众损失总额的20%,共0.9万元,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间接责任人、检溪农技站站长高永坤赔偿群众损失总额的10%,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一些相关人员也由主管部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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