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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工程”遭遇贪心鲸吞巨款国法不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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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10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警钟长鸣

  “民心工程”遭遇贪心
鲸吞巨款国法不容
鲁建华
被浙江省杭州市民称为“民心工程”的该市管道煤气工程,迄今总投资3.9亿元,通气区域达100多个居民区,拥有居民用户8万余户、公建和工业用户70家。
然而,这一造福“天堂”千家万户的宏大工程,在建设中却遭到侵蚀,巨额公款被个别贪婪之徒吞噬。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查证:原杭州管道煤气工程安装公司(以下简称管煤安装公司)安装队队长冯晓翔与该公司工程科施工员吕力,在1994年11月至1996年2月间,乘负责杭州康乐新村等庭园及户内管道煤气工程施工之机,沆瀣一气,共同侵占工程款100余万元。
年仅30岁的冯晓翔、吕力,正是年轻有为干事业的好时候,且得到了公司的重用。但他们却一心为钱,鲸吞公款。他们并不高明的作案手段,为什么能够屡屡得逞?探其究竟,个中“奥秘”,发人深省。
康乐新村等庭园及户内管道煤气工程预决算均由冯晓翔编制,并经管煤安装公司经营财务科、杭州管道煤气公司财务科和某银行审价中心三级审核。按理说,如此层层把关,多级审核,应该不会出现大的偏差。然而,事实上,冯晓翔编制的预决算水分大得惊人。案发后,经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专家对上述四个工程的结算审核鉴定,原结算全部工程造价达481万余元,审核后造价为255万余元,工程造价高估冒算接近一倍!
这些离谱的预决算被冯晓翔炮制后竟能顺利出笼,并作为实际结算的根据。
管道煤气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本应管煤安装公司物资科供应,但冯晓翔、吕力为了从中渔利,偏要自己购买。如果对这些自行采购的辅助材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他们就无机可乘。然而,遗憾的是,原管煤安装公司经理陈某竟本末倒置,在货物未经验收、入库情况下,轻易地在购物发票上签字,准予报销。而该公司物资科的有关人员见领导已签字同意在先,就将自己的工作职责丢在脑后,凭空补办入库手续。如此帐物脱离,失去控制,冯晓翔、吕力浑水摸鱼也就易如反掌。1995年7月至1996年2月,在古荡小区工程施工期间,冯晓翔、吕力从有关五金商店购得价值6.6万余元的辅助材料。为了多报冒领,他们从管煤安装公司将22.4万余元汇入杭州东力综合经营部,然后从这家营业面积仅10平方米,注册资金为1.5万元,只能经营食品、小百杂货的零售商店,开出价值22.4万余元的切割机等工程设备材料的假发票到本单位冲帐。这样一来,冯晓翔、吕力从中侵占15.8万余元公款,给国家造成很大损失。
最令人惊异的是,直到案发,管煤安装公司上上下下都以为冯晓翔、吕力负责管理的所有管道煤气工程中的土方开挖、回填、外运等工作,均由国家一级企业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工程处承担:一是有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协议书,二是管煤安装公司的资金源源不断流入浙一建项目处。然而,据办案人员查证,所谓的协议书只是冯晓翔、吕力玩弄的“障眼法”,浙一建项目处不过被他们当作“公水流入私人田”的“中转站”。浙一建项目处一方土未挖,靠给冯晓翔、吕力使用自己的“金字招牌”,坐收3%的管理费;冯晓翔、吕力则拉大旗,做虎皮,通过从浙一建项目处直接套取现金和“中转”资金,为公款中饱私囊开启方便之门。
在浙一建项目处承建管道煤气土石方工程的幌子背后,真正施工的是那些没有资质的临时施工队,他们对施工中的技术标准一窍不通。
有关部门应对本案反映出来的问题高度重视,严加把关,使这一寄托着杭城百姓殷切希望的“民心工程”,真正成为百姓的“高兴工程”、“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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