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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决定今年为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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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央军委决定
今年为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的有关规定,中央军委近日发出《关于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工作的指示》,决定今年为全国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
中央军委的《指示》规定,评授预备役军官军衔的范围限定在: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人员,以及经兵役机关登记,未编入预备役部队和未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1996年1月1日以后确定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1996年8月1日以后确定编入预备役部队或预编到现役部队服军官预备役的退伍士兵和未服过现役的人员,在批准服军官预备役的同时,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
《指示》确定,评授预备役军官军衔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从今年8月1日起按有关规定佩带军衔肩章、符号。第二批为其他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从1997年1月1日起按规定佩带预备役军官军衔肩章、符号。
《指示》强调,评授预备役军官军衔,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制度和预备役军官制度,理顺预备役军官工作关系,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措施。评授预备役军官军衔,应按照预备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和规定标准进行。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军委指示和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评衔标准,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评授军衔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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