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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与推行公务员制度齐头并进崂山新区实行新管理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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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机构改革与推行公务员制度齐头并进
崂山新区实行新管理体制
本报讯山东省青岛崂山新区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推进机构改革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相结合,实现“两个对接”:机构设置与机构改革的目标相对接,实现机构的精简、统一和效能;人员配备与国家公务员制度相对接,实现干部队伍的精干、廉洁和勤政。目前,22个党政部门承担新区建设开发的全部任务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全部职能。
去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青岛市所辖行政区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总目标要求,将高科技工业园、崂山区、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崂山风景区组成以高科技工业园为主体的崂山新区,实行“1个机构,4块牌子”的全新管理体制,面积增加到390平方公里,人口增加到17.6万人。改革后设置的22个党政部门(其中党委部门5个,政府部门17个),300名机关编制,职能部门不搞上下对口,避免交叉,精简高效。只有14人的经济发展局,对应着经委、外经委、计委、物价局、外管局、体改委、统计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这样就可避免“公文旅行”,提高办事效率。
新区在加强政府机关宏观管理、规划、协调、监督等职能的同时,把政府可管可不管的事务下放给基层企事业单位,把大量服务性的工作转移给社会,他们先后成立人才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中心、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投资服务中心等社会中介机构,实现有偿服务。
新区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自建园以来,共引进专业人才1100多人。其中博士4人,硕士31人,具有高级职称60余人,中级职称180多人。新区在人事改革试点工作中还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先后制定了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奖励、考核暂行办法,制定和完善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配合的规章制度,为全市、全国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供有益的经验。(王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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