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我国今后十五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确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2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我国今后十五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确定
重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适度发展高等教育,优化教育结构
本报北京4月21日讯新华社记者尹鸿祝、本报记者毕全忠报道:我国教育事业“九五”期间和2010年发展目标最近由国家教委确定并正式公布。“九五”期间,教育发展的重点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同时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适度发展高等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的基本框架。
根据这个目标,国家教委还确定了不同地区的实施计划:“九五”期间,全国在占85%的人口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其余10%的人口地区普及5年至6年小学教育,5%的人口地区普及3年至4年初级小学教育;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努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国各类高中阶段职业学校在校生占整个高中阶段在校生的比重提高到60%左右;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650万人左右,18岁至21岁学龄人口毛入学率提高到8%左右,重点发展高等专科层次教育,特别是面向广大农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城镇第三产业的高等专科教育和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农村和城市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接受各种培训人数的比重分别达到50%和70%以上。2010年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有更大发展,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重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有较大改善。
为确保实现教育发展的目标,国家教委还在保证教育投入、建立健全教育法规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在教育体制改革的任务中,国家教委提出在“九五”期间将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的立法工作,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体制及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到2010年,中央政府只管理少数有代表性的骨干学校和一些行业性强、地方政府不便管理的学校,较多的学校要转由地方政府管理或以地方为主管理;要积极推动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费生和自费生并轨,普遍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制度,同时建立完善奖学金、贷学金、勤工俭学制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学杂费制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