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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积极吸引外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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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4
第6版(国际)
专栏:综述

  俄罗斯积极吸引外资
本报驻俄罗斯记者许恒声
俄罗斯联邦经济部最近公布的一份材料表明,1995年,外国在俄联邦的投资额达28亿美元,其中,贸易与饮食业占17%,金融与信贷占14.3%,食品工业占10%,燃料工业占9.3%,建筑业占7%,机器制造业占5.9%,化学工业占5.9%,科学领域占4.8%。美国、瑞士和德国分别占投资额的29%、15%和10%。
俄联邦一向重视吸引外资,认为这是能使俄罗斯经济稳定和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早在1991年7月4日,俄联邦就通过了《外国投资法》。该法对什么人可以在俄联邦投资,外国投资的方式和项目,外国投资享有哪些法律保护,外资企业的创办和经营条件,以及在自由经济区投资的优惠待遇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了吸引外国投资,俄联邦有关方面还制定了关于建立自由经济区的法令,在向自由经济区进口商品的配额和许可证方面,以及在自由经济区内进出口商品和物资的关税等方面,都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优惠,还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参与俄私有化的一些具体办法。此外,俄联邦政府1992年7月又通过了关于在天然气和石油工业等方面吸引外国贷款的决议。
面对不断变化的形势,俄联邦有关部门一直在酝酿制定新的外资政策。1994年4月份以来,俄联邦以总统令的形式颁布了《关于俄联邦经济部国家注册局的决定》,《关于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命令》和《关于鼓励包括吸引外国贷款在内的投资活动的若干措施的命令》等文件,作出了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的规定。例如,根据《关于俄联邦经济部国家注册局的决定》,简化了外资企业注册的手续。此前,采油、石油加工和采煤部门的合资企业,以及外资超过1亿卢布的合资企业,须由俄联邦国际合作与发展署登记注册,现在在俄联邦经济部国家注册局办理手续即可。
为了进一步刺激投资,1995年9月,俄联邦政府又批准通过了新的刺激国内外投资的综合纲领。同年10月,又规定了保证完成联邦投资新纲领的措施,讨论和批准了1996年联邦投资计划。根据新纲领,1995年至1997年,俄联邦将在相互关联的经济、法律、组织和信息方面采取新的举措,以保障投资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完善金融、外汇和税收等方面的法规并建立外国投资保险系统等等。此外,俄联邦经济部同各联邦主体和一些联邦经济管理部门还研究了吸引外资的计划和措施,建议各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构制定地区吸引外资计划,制定优惠税收政策。
由于俄罗斯适时调整了外资政策,颁布和执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吸引外资的法规和决定,外资在俄境内的投资额得到了明显的增长:外资投资额1991—1993年仅为30亿美元,1994年仅为10亿美元,1995年1—9月比1994年同期增加了一倍多,1995年全年的外国投资额达到了28亿美元。
(本报莫斯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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