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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捞一把的“理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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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4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析捞一把的“理由”
米博华
长江动力集团的总经理于志安卷巨款外逃,蚌埠卷烟厂的厂长李邦福巨额受贿进了班房。两案结局,人们拭目以待,但其中的是非,发人深省。正像我们可以从先进典型学到经验和精神一样,也可以通过反面典型,得到警示,以防微杜渐。
于志安和李邦福在当地可谓声名空前,在全国名气也不小。他们走向反面,原因很多。其中一条,就是他们不愿明言但又挥之不去的看似有理实乃无理的“理由”:我贡献不小,辛苦不少,但得到不多;假如不是国有企业领导而是私企的老板,以目前的经营业绩,也许可以发大财。诚如李邦福在班房里自供:越想到快退了,就越着急捞一把。
李邦福的想法颇具代表性。类似的被这种“假如”所导致的不平衡而烧得欲望难捺,无法摆正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的人,恐怕不只于志安、李邦福两人。
假如终究是假如。就于志安、李邦福而言,脱离了国有企业这个具体背景而谈个人利益、个人贡献,那是不现实的。
于志安、李邦福为企业发展做出过一定的贡献。但倘若把这些成就据为己有,甚至和私营企业老板作简单对比,并以此估算自己的收益,就大错而特错了。
他们分别都经营着巨额资产,但这些资产是人民所有,没有一砖一瓦是属于他们自己的。很明显,如果没有国家的巨额投入和长期积累,于志安、李邦福们的经营业绩又从何谈起?不是投资者,不承担投资风险,却要分享当老板的利益,这大概在资本主义国家也行不通。“捞一把”的错误就在于,他们以为凭自己的那些业绩,就可以也应该把国有企业资产增值的部分统统归功于己,甚至划在自己的名下。“假如当私企老板就能发大财”。有了这个“假如”,他们便有理由变国有资产的经营者为国有资产的拥有者了。前提错了,这道理能成立吗?
我们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是支撑我们国家的命脉,因而政府对国有经济的支持是巨大的;有些条件堪称得天独厚。我们也不妨作个假设,如果于志安、李邦福不是国有企业的领导而是个体户老板,以他们个人力量和资产信用作抵,能够获得巨额贷款吗?能够获得那么雄厚的物质技术保障吗?能够获得那么不容置疑的信誉吗?国有企业在这方面的优越条件恐怕远远不只这些。于志安和李邦福如果当私企老板,会不会像他们预期的那样发横财,会不会出现另外一种结局,暂且撇开不说,但可以肯定地说,他们所取得的经营业绩以及获得的个人荣誉,应该归功于国家和人民给他们提供了舞台,包括广大职工的献身和努力。不讲这些,只讲我赚了多少多少钱,甚至要和国家分红利,这未免把自己的作用看得太重太神了吧。
这样说,并不是忽视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作用。事实上,很多国有企业的领导者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在不少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和经营业绩相比确实不够相称。如何把企业经营业绩和企业领导人的利益进一步挂起钩来,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是我们应该注意并逐步解决的问题。但是这和于志安、李邦福们的“捞一把”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对于大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对于广大的职工群众,我们切不可低估了他们献身社会主义建设的觉悟和热情,低估了他们为实现跨世纪工程励精图治、奋发进取的创造力量。这是问题的另一方面。
按说,于志安和李邦福都应该晓得上述一些属于经营ABC的道理。然而他们被利益所惑,被业绩所累,竟至于昏昏然不辨东西。他们的教训实在值得更多的人记取——不只是和于志安、李邦福有相似经历、相似地位和相似客观环境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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