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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绍祖在全国体育法制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体育法制建设依法治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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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4
第8版(体育)
专栏:

  伍绍祖在全国体育法制工作会议上提出
加快体育法制建设依法治体
本报大连4月23日电记者张书政报道:首次全国体育法制工作会议今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开幕。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在会议上提出,加快体育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体。
会议特别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局等部门负责人,为出席会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有地方立法权的特区城市和省会城市体委主任做国家法制建设的专题讲座,对《体育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法规释义讲解。
会议还交流了各地体育立法经验,讨论了国家体委提出的“九五”体育立法规划。
在谈到体育事业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迅速发展的问题时,伍绍祖认为一靠改革,二靠法制。他说,长期以来,体育干部包括体委的领导干部热衷于搞活动,习惯办具体事,重人治轻法制。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体育社会化、体育产业化的发展,体育与社会、体育与经济的联系越来越多,而许多干部不懂市场经济、不懂法律,在体育产业开发和体育经营活动中有时吃亏上当,甚至违法乱纪。
当谈到目前如何加强体育法制建设时,伍绍祖认为,一是学法,二是执法,三是立法。他说,体育战线学法、普法的重点是《体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条例》、《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这4部重要法规也是体委干部的必修课。要做好《体育法》的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要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和一支素质高的执法队伍。当前,还要加快体育配套立法步伐。
在会议上讨论的“九五”体育立法规划中,共有8类70多个项目,包括关于群众体育的立法31项,关于体育产业的立法23项。会议探讨地方体育立法问题时,伍绍祖建议,各级体委不要等、靠、观望,领导要亲自抓,要在体育立法中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并且要有全局观念、协调观念和服务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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