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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农村家庭财产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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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11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如何办理农村家庭财产保险
编辑同志:
随着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民的收入不断增加,许多家庭造起了新房,添置了中高档消费品,日子越过越红火。然而,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突然降临,一些农民家庭辛勤积攒起来的家产毁于一旦,令他们痛不欲生。听说保险公司开办农村家庭财产保险,不少农民向我们打听如何办理这项保险。希望你们能请有关人员给予解答。(中国人民银行湖南临武支行卢华朱文)
卢华、朱文同志:
农村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农村居民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形式,属于财产保险范畴。农村家庭财产范畴内的保险业务种类,主要有农民家庭财产普通险、农民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也称农民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和农民房屋保险等。
“普通险”是保险公司为广大农民的家庭财产在遭受保险事故后能够得到经济补偿而开办的一种财产保险。
“还本险”则具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双重性质。其特点是:被保险人只需交一笔储金,不另交付保险费,保险期满时,保险公司将全部退还被保险人交付的保险储金。
“农房保险”是以农民房屋为保险标的的专项保险。
由于我国农村地区气候条件和地形条件十分复杂,农村居民居住地点分散,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农村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但各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都制定有地方性条款。总体上农民家庭财产保险的费率在千分之二左右,也就是说,农村居民只交两元至四元保险费或二十元至三十元的保险储金,便可获得一千元至两千元的经济保障,因此不少农村居民保户评价这种保险是“花小钱,保大险,靠得住,划得来”。
广大农村居民可根据自家财产的实际情况,向当地保险公司具体咨询有关农村家庭财产保险事宜。(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部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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