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中宣部民政部公安部等提出进一步改革丧葬习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5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宣部民政部公安部等提出
进一步改革丧葬习俗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中共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最近联合发文,提出实行移风易俗进一步改革丧葬习俗的意见。
文件指出,改革丧葬习俗,反对愚昧迷信丧事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素质,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一个重要任务。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丧葬陋俗回潮现象:有的将遗体火化后的骨灰装棺搞二次葬;有个别党员、干部丧事奢办,收财礼、用公车、出大殡;有的耗巨资修建豪华墓;有的在政府指定场所以外做道场;还有的请“巫婆”、“神汉”搞封建迷信活动等。
文件就进一步推进改革丧葬习俗的工作提出六条意见:一是明确改革丧葬习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在土葬改革区倡导遗体葬于公墓或深埋不留标志,克服乱埋乱葬现象;以鞠躬默哀,戴黑纱、白花,用花圈、鲜花等文明习俗取代磕头跪拜、披麻戴孝、烧纸化钱等愚昧迷信的丧葬陋俗。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化丧葬习俗改革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三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形成有利于殡葬改革的社会环境。四是加快法制建设,依法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各地要增强依法管理的意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一步制定、完善殡葬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把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社会化管理办法法制化、规范化。五是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搞好综合治理。各地民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土地管理等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密切配合,切实负起责任,齐抓共管,严格依法行政,掌握政策界限,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促进丧葬习俗的改革。六是加强基层红白事理事会组织建设,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红白事理事会一类移风易俗组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县(市)、乡(镇)建立和健全红白事理事会指导机构,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服务设施落实,充分发挥基层红白事理事会组织在殡葬改革中的作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