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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我代表批驳反华议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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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5
第6版(国际)
专栏:

  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
我代表批驳反华议案
新华社日内瓦4月23日电出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2届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吴建民,23日就欧盟抛出的、美国极力支持的反华议案在会议表决前发言,对这一议案进行了严正批驳,并阐述了中国反对这一议案的坚定立场。
吴建民说,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近年来不断散布所谓“中国政府不关心人权”,“中国的人权记录很糟”等论调,但谎言终究是谎言,事实胜于雄辩。判断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要同这个国家的过去来比较。
他列举了下列事实:1949年以前,中国的人口约为5亿,有4亿人吃不饱;今天中国的人口为12亿,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1949年以前,中国人的平均寿命为35岁,今天达到了70岁。1949年,中国的文盲率高达80%,今天下降到12.1%,小学学龄儿童的入学率为98.7%。在1949年以前的100多年里,中国人受尽了帝国主义列强的欺凌,在自己的国土上却是二等公民;今天的中国公民成了国家的主人,享受着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各项权利。
吴建民指出,任何不怀偏见的人在上述事实面前都会承认,中国的人权记录不是糟得很,而是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这不仅是中国人民的福音,也是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的重大贡献。
他说,1990年以来,美国伙同少数西方国家,连续6次在人权委员会内打着“关心中国人权状况”的旗号搞反华提案。而这6年正是中国在各方面,包括在人权领域,进步最快的6年。中国人民在享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在公民、政治权利方面也取得了突出的进展。参选率的高低是衡量一国公民、政治权利状况的重要指标,中国的参选率高达93.58%。此外,1990年10月中国开始实行行政诉讼法。1994年5月又制定了国家赔偿法。这是保障、维护公民权利的两部重要法律。中国老百姓称之为“民告官的法律”,这是中国历史上亘古未有的。1993年年底,当时美国驻华大使芮效俭先生在接受《纽约时报》记者采访时就说过,中国的人权状况是100多年以来最好的时期。
吴建民指出,在过去6年里攻击中国人权状况最凶的国家也正是历史上在人权领域欠中国人民债很多,践踏中国人权十分厉害的国家。它们百般攻击中国,说到底是不喜欢中国人民所选择的发展模式。吴建民正告那些坚持搞反华提案的人,不要说他们搞6次反华提案,就是搞60次,中国人也照样走自己的路!
吴建民说,在人权领域历来就有两种相互对立的主张,一种是合作,另一种是对抗。搞对抗是一种冷战思维的表现。他说,不管是西方文明还是东方文明,不管是发达国家的人权观、价值观,还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权观、价值观,都有其深远的历史和社会根源,不应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人权具有普遍性,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不意味着一部分国家必须接受或服从另一部分国家的观点。在这个世界上,每个国家的人民都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权利,中国人民、亚洲人民、发展中国家人民有权、也有能力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按照他们自己选择的方式来生活和管理国家。搞对抗的实质就是推行强权政治,对抗的后面是统治的欲望,根本不是在促进人权,而是对人权的亵渎!他指出,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出于政治目的而炮制的反华议案,其矛头不仅是指向中国的,而且也是指向所有发展中国家的。
吴建民强调,如果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确实有意促进和保护人权,就应当坚决摈弃对抗,并以实际行动回应发展中国家关于合作、对话和协商一致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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