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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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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11
第11版(职工天地)
专栏:热门话题

  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
颜辉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存在的基础。工会不是党委,对社会与企业不实施政治领导;工会不是政府,对社会的方方面面不进行综合管理;工会也不是企业行政,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不负有直接责任。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职工群众加入工会,是为了借助组织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有撑腰说话的人,遇到困难有帮助办事的人。工会如果不能为职工说话办事,自己把自己当做一级“衙门”,就势必脱离职工群众。
在深化企业改革的进程中,不少经营者注重劳动关系的协调,使职工群众在政治上得到信任,在人格上受到尊重,在经济上取得实惠,生产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但也有一些经营者见物不见人,把职工群众视为劳动工具,克扣工资,侮辱体罚,任意加班加点,甚至强迫从事危险作业,致使劳动关系紧张。工会突出维护职能,不仅是捍卫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求得正义与公平,同时也着眼于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劳动争议的出现是难免的,只有通过合法的渠道使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才能够避免矛盾激化。
工会工作的头绪很多,重点应当也必须根据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与需要而确定。职工群众的拥护,党政的理解与支持,社会各方的认可,这三条应该成为衡量工会工作优劣的标准与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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