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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驻华使馆纪念“宪法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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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8
第2版(要闻)
专栏:

  南驻华使馆纪念“宪法日”
本报讯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驻华大使斯洛博丹·翁科维奇26日举行招待会,纪念南联盟“宪法日”。中国电力工业部部长史大桢等各方人士及一些国家的驻华使节出席了招待会。前南斯拉夫解体后,塞尔维亚和黑山两共和国于1992年4月27日通过宪法,宣布成立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吕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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