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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报全面清理检查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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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8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报
全面清理检查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随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势在必行。为了管好社会保险基金,针对一些地区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报,要求有关地区立即停止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做法。
通报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社会保险机构挤占挪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基本建设或投资入股、炒房地产等,有的地方还超标准提取和使用管理费。这些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造成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和浪费,损害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影响了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也扰乱了财政金融秩序。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结合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已经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在今年5月底前全部收回并返还基金,对不能收回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点名通报全国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凡用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投资形成了固定资产,必须列入基金专项管理,不得任意转移产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清理检查和处理情况,于今年6月底前报送财政部、劳动部。
通报重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和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主要用于购买国家债券,购买国家债券后仍有结余的应按规定存入银行,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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