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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强租新界居民奋起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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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29
第11版(台港澳)
专栏:

  英国强租新界居民奋起斗争
刘存宽
19世纪末,列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狂潮。英国利用这一时机,强行租借了今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大片中国领土及其附近岛屿,即后来所谓的“新界”,从而完成了对整个香港地区的侵占。
展拓界址的舆论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以后,清军节节败退。港英当局认为有机可趁,正式提出了展拓界址的主张,1894年11月9日,香港总督威廉·罗便臣以香港“防务安全”为由,向殖民部建议将香港界址展拓到大鹏湾、深湾一线。他说:“应当在中国从失败中恢复过来之前,向它强行提出这些要求。”1895年5月,英国海陆军联合委员会发表《关于香港殖民地边界的报告》,再次提出扩界要求,并立即得到陆海军大臣赞同。1898年3月,英国政府决定以法国租借广州湾为借口,向清政府提出展拓香港界址的要求。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的订立
1898年4月2日,中英双方就香港扩界问题开始谈判。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在谈判过程中,不断对中方谈判代表李鸿章等施加压力,强迫中方接受他提出的扩界范围和条约方案。李鸿章等被迫接受英方主张,仅仅要求保留对九龙城的管辖权。
1898年6月9日,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在北京签字。该条约于7月1日“开办施行”。通过《专条》的签订,英国强租了沙头角海至深圳湾最短距离直线以南、界限街以北广大地区、附近大小岛屿235个以及大鹏湾、深圳湾水域,为期99年。此次“租借”,陆地面积达975.1平方公里,较原香港行政区扩大约11倍,水域较前扩大四五十倍。这些被强租的中国领土和领水后被称为香港新界,约占广东省新安县面积的2/3。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的不平等性质昭然若揭。外国学者史维理在《不平等条约(1898-1997):中国、英国与香港新界》一书中认为:“1898年的北京条约(指《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是一个不平等条约。所以这样评价,是因为只有一方从中得到好处。中国暂时丧失了土地,但没有得到补偿。再者,在起草条约时,缔约双方并非处于平等谈判地位。”
1899年3月11日,新界北部陆界定界谈判在香港举行。3月19日,英方定界委员、香港政府辅政司骆克和中方定界委员、广东省补用道王存善签订了《香港英新租界合同》。该合同违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粘附地图有关新界北部陆界的规定,是英方扩大侵越的产物。骆克本人也承认,通过这一合同,英国“完全控制了那条在《专条》粘附地图上没有包括在英国租借地内的河流(即深圳河)”。
新界居民的抗英斗争
世世代代劳动生息在新界这片土地上的中国居民“一旦闻租与英国管辖,咸怀义愤,不愿归英管”。他们在爱国乡绅的带领下组织起来,反抗英国武力接管新界。
1899年4月3日,香港警察司梅轩利一行前往大埔检查搭设警棚情况。中国居民闻讯赶来,向他们投掷石块,要求拆除警棚。当晚,邻近各村群众赶来,将警棚烧毁。
4月15日,英军香港团队一连士兵在大埔墟强行登陆。新界居民和前来支援的深圳居民共数千人聚集山坡,“开挖坑堑,拒阻英兵”。他们利用居高临下的有利地形,使用步枪和轻炮从各个山头猛烈开火,使英军陷入重围。次日,英军援军在“荣誉”号军舰的火力支持下,突破包围圈,与被困英军会合。接着,“乘民不备,升竖英旗”。香港团队400名士兵列队参加升旗仪式。骆克当众宣读1898年10月20日英国《枢密院令》和港督命令,声称从1899年4月16日下午2时50分起,新界的中国居民已归英国管辖。
新界居民坚持武装斗争,抗议英军的武力接管。4月17日下午,抗英志士用重炮猛烈轰击大埔英军兵营。接着,在林村山谷伏击英军。4月18日下午,抗英志士又向上村附近石头围的英军发起攻击。
抗英队伍武器装备较差,又缺乏作战经验,未能取得最后胜利。英军击散抗英队伍后,前往锦田炸开吉庆、泰康两围的围墙,并将吉庆围的连环铁门缴去,运回英国炫耀他们的“战绩”。
新界中国居民反抗英国武力接管的斗争是香港史上光辉的一页。他们表现出的高昂的爱国热情和勇敢无畏的斗争精神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骆克不得不承认:抵抗者“要是有近代化武器,我们的军队恐怕就更为难了。即使如此,他们用原始武器开火的那股劲头,也显出他们浑身是胆”。(附图片)
1898年6月9日,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以租借为名强占新界。
图为第二年英国与清朝官员在边界上树立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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