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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住乱评比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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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30
第4版(要闻)
专栏:

  刹住乱评比之风
本报评论员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各类评比或变相评比活动,正在举办的对企业的各种评比活动要一律立即停止,认真搞好清理整顿。这个通知非常必要,非常及时。
1991年《国务院关于停止对企业进行不必要的检查评比和不干预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的通知》下发后,评比活动曾一度得到有效控制。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有些单位以各种名义对企业、产品(商品)及经营者进行各种评比活动,对企业以外的各类评比活动有增多的趋势,企业、基层单位和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一年举办的各种评比活动或变相评比活动不下百余起,一些经营效益好、知名度高、产品畅销的企业,每年要收几十项甚至上百项评比通知。诸如“百强”、“最佳效益”、“企业形象金奖”、“中国明星企业”、“精品推展”、“公认名牌”、“推荐产品”等名目繁多,有的赫然冠以“中华”、“全国”之类的头衔,以此吸引企业和其他评比对象,给企业增添了沉重负担。
许多评比活动不科学、不公正、不公开。一些评比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和组织程序,有的临时组织评比机构,有的打着某个国家部门的牌子,或者请离退休老领导挂衔,吸引企业参加。不少产品评比结果往往与实际不符,有的甚至把不合格的产品评为精品;有的参展产品获奖面竟高达99%;有的获得优质产品奖,而消费者却在对它投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一些社会组织热衷于搞评比活动,其原因之一,是以营利为目的。或直接收费,或以赞助等为名变相收费。有的举办单位凭企业交钱多少论奖,收费标准很高;有的金奖银奖明码标价。许多评比活动牟利可观,因此诱使更多人以此作为生财之道。一些不懂管理、不懂产品甚至不了解所评对象基本情况,与评比对象关系不大的单位,也想方设法挤进主办或者协办行列,对主办、协办单位资格没有严格限制。这些做法对社会的消极影响和危害不可低估。它有害于干实事、求实效、扎实进取、奋发向上社会风气的形成,助长了弄虚作假、投机牟利之风;它干扰了企业集中精力抓管理、练内功、靠自身真本事赢得市场信誉,从而影响到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它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误导了广大的消费者,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和方便。对此,必须加强清理整顿,严格控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希望他们的产品和经营业绩得到社会的公正评价,以提高其知名度和市场信誉;消费者和用户,也希望对市场上众多产品有一个权威性的公正评价,作为消费的指南。因此,我们不是一概反对评比。一些国家和地区利用严格、规范的评比,对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当前,首先要按照中办、国办通知要求,停止一切社会评比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对确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评比活动实施严格科学的管理。这既是现实生活中的迫切需要,也是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订关于加强对企业进行各种评比活动的具体规定,以使评比活动纳入规范化、法规化的轨道,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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