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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斗焕受贿事件定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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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4-30
第6版(国际)
专栏:

  全斗焕受贿事件定性
汉城地方法院在二十九日的审判中根据全斗焕等人的受贿事实,宣布全斗焕受贿事件是一起“高级官员有组织的、权力型、钱权交易性质的腐败”事件。法院没有对全斗焕进行判决,其原因是全斗焕除犯有受贿罪外,还被指控犯有“军事政变和内乱”罪,待全部案情查清后再进行最终判决。(本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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