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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两国签订人民币与朝鲜币比价的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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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5-21
第1版()
专栏:

中朝两国签订人民币与朝鲜币比价的协定
【新华社二十日讯】对于发展中朝两国经济合作有重要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人民币与朝鲜币比价的协定,中国人民银行与北朝鲜中央银行关于边境货币兑换议定书与非贸易汇兑议定书,已于五月二十日在北京签字。
代表中国方面签字的是: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曹菊如;代表朝鲜方面签字的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财政省副相李长春、北朝鲜中央银行副理事长金在弼。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财政部副部长吴波,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副署长胡仁奎,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尚明,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何英,外交部交际处副处长王拓,中国人民银行国外业务局局长詹武、专员陈达邦。朝鲜方面有:朝鲜驻华大使崔一、大使馆参赞金国辅等。签字毕,由曹菊如设宴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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