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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吗要交十元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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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02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经济茶座

  干吗要交十元钱?
皮子
“交十元钱!”
“干吗交十元钱?”
“行李保险”。
“保险不是自愿的吗?”
“那你不愿交就不交。”
在北京、上海等地机场,托运行李时,笔者与工作人员都曾有过这样的对话。由于笔者坚持自愿原则,几次才“幸免”被保险(笔者的行李也不值几个钱,本不值一保)。不过,也有例外。一次在南京机场,因时间紧,急急忙忙托运行李,柜台里扔出一句话:交十元钱。笔者如同条件反射一般立刻递上十元钱,接过收据一看才知是行李保险。
开办行李保险本是好事。一件行李交上十元钱,如果运输当中发生意外损坏或丢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一定补偿。但是商业保险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自愿,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如同买东西,愿不愿买,悉听尊便,不能强制,也不能变相强制。既不告诉乘客办的是行李保险,又不说明行李保险是自愿的,就叫乘客掏钱,许多乘客都以为这又是什么必须交的手续费,再加上登机心切,也来不及细问,只好照交不误。这种做法难免有强制乘客保险之嫌。
要有选择就先要知情,要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就先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工商企业必须向消费者说明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以便让消费者自己来决定取舍。故意隐瞒或打马虎眼都是违法行为。因此导致消费者误解而造成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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