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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勿忘暂住人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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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06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普法工作勿忘暂住人口
由于暂住人口流动性强,又大都居住在城乡结合部“几不管”地带,从而成为普法工作的死角。
据武汉市青山公安分局统计,去年暂住人口犯罪人员占全年全局逮捕劳教总数的40.7%,他们中有杀人、盗窃、抢劫等一大批严重犯罪分子。还有一些暂住人口违反计划生育国策,成为“超生游击队”。
一些暂住人口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如从四川来武汉开餐馆的张海,先后被同一犯罪分子抢劫7次,他竟不知去公安机关报案。
一些暂住人口不知道购买赃物是违法行为,贪便宜购买销赃物品,当公安人员去追赃时,他们还振振有辞地说花钱买东西不犯法。
由此可见,暂住人口活动面广,涉及部门多,普法难度大。建议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五部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搞好城郊结合部暂住人员的普法工作。
湖北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朱新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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