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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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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07
第9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路桥”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综述
蓝蔚青郁建兴
最近,浙江省委讲师团、省社科联和上海社科院精神文明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召开了沿海省市暨路桥商贸城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与会的八十余名代表联系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对以下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一,应当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到具体的历史条件下、特定的环境中加以研究,避免纯粹抽象的思辨。要使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作为统一奋斗目标,并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置于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大背景中,制定长远目标和现阶段的具体目标,坚决克服两个文明建设“两张皮”的现象,以及对精神文明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茫然的顽疾。
第二,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多层次的系统工程,涉及文化环境、文明规范、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等不同领域,每一个领域又都具有不同层次。我们既不能在现实条件下提出过高要求,犯主观主义的错误;同时,又不能满足于低层次的精神文明建设,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由较低层次逐步推向较高层次。
第三,正确看待市场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我们既要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市场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它对精神文明建设也有一定的负面效应;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市场经济发展既有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的一面,又有自身独特的意义。我们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切实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同时要保持清醒头脑,有针对性地克服市场的负面作用。
第四,精神文明建设必须落实于有效的载体。比如,通过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分级创办文明市民学校,制作宣传牌,确定卫生日,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出台优秀理论、新闻、文化、体育成果奖励政策等举措,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和城市意识。实践表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完全必要的、可能的,重要的是寻求有效途径、手段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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