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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钢铁厂电炉炼钢部举行同志审判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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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5-22
第3版()
专栏:

太原钢铁厂电炉炼钢部举行同志审判会
国营太原钢铁厂电炉炼钢部举行首次同志审判会,受审同志经过教育后,决心纠正错误,改进工作。
该厂电炉炼钢部同志审判会自四月二日成立后,经同志审判会全体委员反复研究,并经过电炉炼钢部主任批准,确定在四月十六日,首次审判犯有一贯消极怠工的陈兴俊、违反操作规程因而造成轻微责任事故的高有庆、闹不团结并损坏公物的杨金洞、有轻微盗窃行为的杨保林等四人。出席这次同志审判会的职工有三百多人。此外,太原钢铁厂党委、行政和工会的领导同志和省、市人民法院等单位代表也列席指导。
审判会自始至终是在严肃的、诚恳的气氛中进行的。在审判中,工人魏继尧批判陈兴俊的错误时指出:“我和你比较熟识。你对工作一贯不负责任,消极怠工,上班睡觉,时常旷工。你抱着这样的态度对待生产,就是因为你还缺乏国家主人翁的自觉,致使生产受到损害,这是工人阶级不应有的态度。你所犯的错误也是使人不能容忍的。”由于职工群众在审判会上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使陈兴俊、杨金洞、高有庆、杨保林等四人受到很大的启发和教育,一致表示:从今以后坚决改正错误,不断地提高阶级觉悟,保证搞好生产。
同志审判会,不但纠正了受审同志的错误思想,而且也教育了该厂职工群众。会后,电炉炼钢部职工在小组讨论中,普遍认为同志审判会对大家的启发、教育作用很大,是生产企业中不可缺少的群众性的自我教育组织。该部部分职工除在会上进行了自我检查之外,并纷纷提出保证:加强团结,服从领导,遵守劳动纪律,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给予的生产任务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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