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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请审议普法教育决议草案肖扬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决议草案作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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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08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提请审议普法教育决议草案
肖扬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决议草案作说明
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国务院向今天开始举行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关于普及法制教育的决议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鹏在议案中指出,为了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律体系的需要,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实现,需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抓好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学习,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和守法的良好风气。为此,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普及法制教育的决议》。
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肖扬在会上作《关于普及法制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肖扬说,过去的5年,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二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有所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所提高,执法状况逐步改善;企业事业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有所增强;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可喜进展,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再到下个世纪的前10年,将是我国从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国家将要继续制定和实施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用法律来规范、引导、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有必要在总结“二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施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在全体公民中开展宪法、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肖扬说,法制宣传教育是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面广量大,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因此,决议草案根据宪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国家通过普及法制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突出了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全体公民、重点对象的职责。
肖扬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亿万群众参与的法制实践活动。因此,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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