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扼住超市“三只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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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09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热点透析

  扼住超市“三只手”
施爱春
超市遭遇“三只手”
商品失窃,一直是超市头疼的问题。
据有关统计,我国封闭式柜台一般商品损失率为2‰,国际上超市商品的损失率标准为3‰,而中国超市的商品损失率在5‰至8‰。
近日,笔者走访了北京近十家超市,据反映,超市的行窃者主要瞄准易于随身携带、价值又相对可观的商品,从食品到化妆品甚至高级烟酒。西单商场超市不久前截获一个3人偷盗“小分队”,偷藏了价值600多元的名酒和咖啡;明珠超市连锁店的一位负责人感叹:要说失窃天天有。
采访中了解到,超市的偷盗者身份各异:光顾西单商场、隆福大厦的超市以学生居多,明珠超市以待业青年为主。在这些行窃者中,有顺手牵羊的新手,也有专干此营生的惯盗;有单个行动的,也有搭帮的团伙。
失去的不仅仅是商品
商品失窃,最直接的影响是超市的经济效益。有人算了一笔帐,以10%的利润计,超市失窃100元的商品得售出1000元的货物。有的小超市一天的营业额也就在2000—3000元,甚至几百元钱。所以大超市商品失窃过多,影响扩大经营,小超市失窃频繁,则可能危及其生存。
超市失窃也加大了营业员心理压力。超市多实行责任制,由营业员分兵把守一定数量的货架,营业员身兼导购和防盗的双重使命,丢失商品扣其工资或奖金。一位女营业员向笔者诉苦道:“当超市营业员,辛辛苦苦忙一天,就怕小偷走一遭。”
而面对威严的保安,来回穿梭的营业员,自动扫描的监控系统,顾客又感觉如何呢?在协和百货五楼平价市场,货架上挂着醒目的提示牌:“商品在保安摄像监控之下,商品有价人格无价”。笔者问几位顾客的看法,有的说能理解,自己不偷不拿,心里不怕,一位中年男士则表示,在布满人眼和机器监视的环境里购物,没有了闲庭信步的“上帝”感觉,心里特不自在。许多超市规定,顾客进超市前得先存包。一位女士说,带坤包是女性的习惯,存包对顾客既不方便又不尊重,所以她一般不逛超市。看来,超市防盗是出于自我保护的正当之举,但行窃者毕竟只是少数,超市防盗布防过严,如临大敌,草木皆兵,则会构成对顾客人格威胁甚至侵犯,从而降低了顾客的购买欲望,这大概是许多店家始料未及的。
管理、教育双管齐下
面对超市中的幽灵,众店家各显神通,但方法无非有两个:或用原始的“人盯人”战术;或采用较先进的监控系统,实行人机合盯。
有人认为,同国外超市相比,中国超市首先是硬件不过关,这里包括缺乏先进的电子监控系统。其实,采访中了解到,超市防盗面临的尴尬远不是有自动监控就能药到病除的。
京华自选商场是北京最早使用监控系统的。一位负责人说:再好的监控设备也会有扫描不到的死角,而且从发现到截获有个时间差,许多时候难以人赃俱获。再则国外购进的监控设备价格昂贵,一般超市难以承受,西单商场地下超市曾从德国购进监控设备,因运行时成本太高只好改用其它监控设备。我国超市还处于起步阶段,受资金的制约,还难以用最先进的监控设备武装。隆福大厦超市一位副经理说:监控系统是商家的被迫性选择,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超市的净化主要在于顾客素质的提高。
有关调查显示,一些超市的偷盗者中既有外盗,也有一定比例的内盗甚至内外勾结合盗。有关行家指出超市带给企业的不仅仅是门脸的改造和售货方式的改变,更主要的是企业内部在人、财、物等各方面、各层次管理上的深刻变革。如燕莎友谊商城超市对商品一个月盘点一次,商品损失率规定在1‰,而许多超市对商品缺乏必要的及时清点和限制一定的商品损失率。国内贸易部一位同志认为,失窃现象从超市诞生起如影相随。国外超市办了半个多世纪也未能消灭失窃现象。但加强管理,比如提高营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采用商品条形码、开发利用商业科技软件,可以把失窃降到最低限度。
超市失窃现象的出现也反映了少数人缺乏道德法制观念。加强全社会的道德、法制教育,提高人们的素质,同时依法惩治偷窃行为,不仅有利于净化超市,也有利于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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