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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有效控制农民负担反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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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10
第1版(要闻)
专栏:

  “限收”同“严管”并重“减负”与“合同”挂钩
吉林有效控制农民负担反弹
枣庄市有章可循乐山向二三产业分流
据新华社长春5月9日电(记者王景和)吉林省今年从春耕抓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规章,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有效地控制了农民负担反弹。
据统计,“八五”期间,吉林省废止或修改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1024件;取消不合理收费96项,清理出各种达标升级活动33项,精简靠农民负担开支的人员3.6万多人;全省村提留、乡统筹费和社会负担共减少4亿元,农民人均减少负担28元。
去冬今春,吉林省进一步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开展以“无定项限额外追加提留统筹项目和额度,无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无政出多门”为内容的活动。针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和权属不清、管理松散等问题开展清改,把减轻农民负担与理顺农村财务关系和秩序结合起来,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
全省各级政府坚持抓“限收”与“严管”两个环节并重,严格执行村提留、乡统筹费定项限额规定,把好合同的签订关。全省统一了合同样式、内容,非《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准签入合同。村提留、乡统筹费实行“三个一”管理制度,即乡镇一级统筹、乡镇农经站一本帐统收统支、乡镇分管农民负担的领导一支笔审批。
据新华社济南5月9日电(郭小兰、龚义明)山东枣庄市委市政府将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1995年全市共减轻农民负担1.3亿多元,人均51.2元,是山东省“减负”最多的地市之一。
枣庄市主要做法有:将减轻农民负担纳入干部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全面实行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合同”制。各区(市)与乡(镇)、乡(镇)与村要逐级签订农民负担和劳务责任书,各村与每个农户签订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合同”。在“合同”卡上,农民应交多少,哪些项目,已经交多少,一目了然,使农民交得明白放心。1995年这个市共签订负担“合同”69万份,到户率达95%以上。
据新华社成都5月3日电(记者王存理)四川省乐山市将农民负担向二、三产业分流,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去年,乐山市农民负担占纯收入的比重只有3.56%,比上年下降0.16个百分点。
乐山市自1993年开始,在部分乡镇试行农民负担分流。他们将农民负担总额定在上年纯收入的5%之内,保证种田农民负担额基本保持上年水平,增加部分则由经营二、三产业的农民负担。其中乡镇企业务工人员按收入的2%至3%提取,承包桑、果、茶园和鱼塘的,以不低于同等耕地面积负担的标准提取;从事运输、加工业的农民,按其生产能力和规模收取;从事商业和其他服务业的按营业额提取。去年全市分流负担203万元,占农民负担总额的11.87%。有的乡镇分流比重已占负担总额的近40%,基本与收入结构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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