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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舞厅健康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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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12
第4版(副刊)
专栏:观察家

  让舞厅健康发展
孙德君赵婷
“蹦迪”是近几年出现的一个新词语,就是去迪斯科舞厅跳舞的意思,一度还成为一种时尚,占据了许多年轻的心。渐渐地,时光一长,热潮似乎有所减弱,但发展势头仍在继续。现在非常有必要对这一文化现象进行一番分析。
由“畅”转“滞”
正像每一种新鲜事一样,开迪斯科舞厅也成为一种潮流。迪斯科舞厅初创时都附属于宾馆酒店,如北京昆仑饭店和中国大饭店的“迪厅”,上海银河宾馆的“迪厅”,尽管场地不算很大,但生意兴旺,尤其在周末,更是人满为患。大概受这种情景的诱惑,有人就筹划起独门独户的大型“迪厅”的经营。1993年底第一家大型迪斯科舞厅经上海文化局批准后在上海开业,一时间成为上海青年人的热门消费场所,天天爆满。有时,上海的这家名为JJ迪斯科广场的舞厅要从场内走出一个客人才能再进一个舞者,惟恐人数超过规定的安全线。据说,他们不到一年便收回1000万元的投资。此后,各大城市里的大型迪斯科舞厅猛增,截止到1996年初,全国达70余家,如再加上饭店附设的“迪厅”,数量就更可观了。这些舞厅一家比一家大,一家比一家豪华。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的大型迪斯科舞厅投资总额已逾7亿元人民币。仅北京一地目前就有10家专门的大型迪斯科舞厅,还有四五家也即将开业。1994年12月7日,北京第一家大型迪斯科舞厅——北京JJ迪斯科广场营业,继而是莱特曼和NASA、杰克逊,构成北京“迪厅”开业第一波。这几家“迪厅”投资额均在1000万元上下,场地容纳量在千人左右。1995年8月后,“东方一号”、“太阳阳”、“奥尔菲斯”、“午夜快车”、“好运七”等又相继登场,每家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还有的号称超过4000万元,加上尚未开业的几家,北京一地在“迪厅”这一行业的投资总额逾3亿元人民币。但可惜的是,当年投资当年回收的不多。北京市文化局市场处的负责人称目前北京多数“迪厅”的状况是“维持会”。1995年中,北京文化局连连告诫:“千万别再投资了,再投准赔!”为此北京市文化局做出了控制大型“迪厅”发展的决定。《北京日报》、《北京晚报》、《音乐生活报》等十几家报纸纷纷报道:“北京的迪厅冷了!”1995年秋,报上居然出现了这样的广告:转让大型“迪厅”,有意者请与杨先生联系。而上海最早开业的迪斯科舞厅竟然陷入转让的境地。
由于“迪厅”剧增,赠票大量出现,许多迪厅加入了赠票大战。据统计,1995年秋冬前后,一家“迪厅”赠票2000至3000张,而另一家开业50天赠票达10万,有的干脆到其它“迪厅”门口发票。一段时间内,北京有不少青年人不再买票,而是通过各种渠道找赠票。千篇一律是“迪厅”的另一大病症。一样的格局,一样的环境,一样的音乐,一样的抽奖……几乎家家“迪厅”都在尾随成功者的足迹,结果使消费者渐生厌倦之心。
在饱和状态中,北京的经营者便从管理上做文章。有的创造独特的音乐,有的开辟自己的顾客群,如有的客人打领带的多,有的学生多,有的外地人多,有的招徕体育迷,有的为过生日者提供场地。从目前北京“迪厅”的情形看,想跳的人仍然很多,但许多人对经常花钱买票跳舞却难以承受。
跳舞为哪般?
迪斯科音乐和舞蹈早在十几年前就已传入我国,普及速度极快。开始是年轻人跳,后来又加入了中老年人,有一个时期老年人的热衷程度甚至超过了青年。老年人注重节俭,对场地和环境也不苛求,处处可成舞场,而且他们跳迪斯科的目的多是为锻炼身体。现在中老年人的舞蹈兴趣,已由迪斯科转向交谊舞和秧歌。每到傍晚,他们便聚集在住宅附近的一片空地上,或翩翩起舞,或扭摆向前,排解心绪,舒展身体,为都市的夜晚增添一景。年轻人则不同,他们精力充沛,体魄强健,每天有大量的情绪需要释放,娱乐消遣就显得比较重要。他们对环境、设备、音乐、舞姿要求较高,也有一些余钱专门用来娱乐。另外,“卡拉OK”、网球、保龄球等的消费水平目前仍然不低,电影院、剧院、音乐厅里只能欣赏,不能自娱。这些都为“迪厅”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近两年兴起的大型迪斯科舞厅,设备技术水准高,音响先进,环境宽敞且追求现代色调,既有表演又能自娱,跳动交流均自由自在,非常适合一部分青年的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多数“迪厅”消费价格在四五十元以内,少的仅需二十元,一周一次是可以承受的。据《音乐生活报》设置的“迪厅排行榜”的一份分析报告显示,年薪一万元左右的消费者在这里占70%以上。“迪厅”消费者各色人都有,层次多种,有很多青年的文化水准较高,他们同时也读书,也欣赏音乐、戏剧、舞蹈。他们认为,文化消费的品种应该多姿多彩,各有各的功能。
调控和监督
目前全国已有70余家大型迪斯科舞厅,主要分布在京沪穗等城市,据说,有很多大中城市也出现了发展的趋势。照此情形下去,再过几年,每晚在“迪厅”消费的人数将非常可观。如何让迪斯科舞厅健康发展,不妨碍社会治安,不损伤青年的生理心理素质,已成为管理部门、经营者、消费者必须探讨的问题。
一、从北京的经验看,兴建和审批“迪厅”要做市场调查,不能盲目,更不可成风,否则将在财、物和地皮方面造成浪费。二、“迪厅”消费人员复杂拥挤躁动,声响举止力度大,各类设施繁多,夜晚经营时间长,因此特别需要在安全、降噪、文明上下功夫。北京一家“迪厅”的灯架掉落,损伤了许多舞者,曾惊动全国。其实,不少“迪厅”的防火等安全措施、管理服务人员的素质,也都没有到位,急待改善。有一城市的“迪厅”周围的居民因晚间人声聒噪,意见颇大,屡屡投诉。除去法律、行政的监督外,舆论监督也是“迪厅”健康营业的保证。《音乐生活报》专设“迪厅排行榜”,对北京地区的“迪厅”进行社会测验,由各方面的投票确定管理、服务、治安等方面的先后排名,被有关部门认为是“一种监督的新思路”。三、在设施、环境等方面投资的相互攀比,使“迪厅”造价越来越高,门票因此也不可能再有所下降。大多数青年人的收入毕竟偏低,他们需要的是更大众化、更便宜的文化娱乐场所。“迪厅”不应该愈来愈豪华,而应该保持在一个比较合理的位置上。四、“迪厅”只是文化娱乐消费中的一种,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是较次要的一种。我们急需建设更多更好的文化娱乐设施,供青年文化消费者使用,不要让青年人只盯着“迪厅”打转。过久地受大声量和躁动气氛的包围,对人的身体并无益处。
现在,无论在南在北,在城在乡,适合各阶层各年龄段的文化场所仍然不足,尤其是免费或者低价的大众娱乐设施严重匮乏,多数地区高档的过剩普通的过少,呈现一种结构失调状态。很多新建居民小区的文化设施和新增的社区文化设施也十分单调,只有录像带、影碟、球艺。实际上,街头公园自发兴起的舞会和秧歌一方面表现出群众强烈的文化娱乐需求,但另一方面也正暴露了大众文化活动专门场所的稀少。大多数城市居民并不反对这些舞会和秧歌,只是认为它们的声响惊扰了自己的生活与休息,希望多增加大众娱乐场地,使自娱的舞者与其他居民各得其所,互不干扰。
人们热切期望,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把兴建免费或廉价的大众文化场所列入城乡建设规划,甚至可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在多少人口或多少平方公里内必须建立多大面积的福利性的公共文化娱乐场地和多少文化娱乐设施。让各阶层人民在劳作之余有健康的文化娱乐享受去处,应当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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