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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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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13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税总局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
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记者丛亚平)国家税务总局和建设部最近联合发出通知,对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而开征的税种。国税总局、建设部要求各地税收部门在建设部门配合下,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征收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做好房地产交易管理和权属登记工作,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房地产权属及转让时间、价格等征税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核算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和费用,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的审查工作,防止由于成本费用不实等原因造成土地增值税的流失。
通知指出,凡是转让房地产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登记和申报手续,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凡没有取得主管税务部门发放的完税(或免税)证明的,房地产管理机关不予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不予发放房地产权属证书。纳税人需要根据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税的,可委托经省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受理有关转让房地产的评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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