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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机场三个专营权问题中英代表磋商取得一致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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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14
第4版(要闻)
专栏:

  香港新机场三个专营权问题中英代表磋商取得一致意见
新华社香港5月13日电(记者孙承斌)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赵稷华大使、英方首席代表戴维斯今天在香港进行了会晤,双方就香港新机场外勤维修及基地维修专营权和停机坪飞机服务专营权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取得了一致意见。
中英双方共同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上述专营权的6份合约,包括香港机场管理局拟与中国飞机服务有限公司及泛亚太平洋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飞机外勤维修服务专营权合约,合约期限为10年;机场管理局拟与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飞机外勤维修和基地维修服务专营权合约,合约期为20年;机场管理局拟与香港新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赤鱲角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奥格登航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签订的香港新机场停机坪飞机服务专营权合约,合约期为10年。上述服务均将于1998年4月投入营运,以配合新机场的正式启用。
中方确认,根据《关于香港新机场建设及有关问题的谅解备忘录》的有关规定,该6份合约在1997年6月30日后继续有效,并将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承认和保护。
会议认为,双方首席代表签署有关会议纪要后,机场管理局很快就可以与有关的专营者签订合约。中方表示相信,上述专营权的批出必将有力地推进赤鱲角新机场主要配套工程的建设,为新机场的按时启用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1995年6月,中英双方就香港新机场两份财务支持协议及航空货运专营权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议纪要。同年11月,双方又就新机场的航机膳食、飞机燃料供应两项专营权达成共识,签署了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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