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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将展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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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14
第2版(经济)
专栏:

  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将展开
本报北京5月10日讯记者龚雯从全国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全面摸清集体企业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和效益状况,国务院决定,在已完成全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基础上,自1996年起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我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这项工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具体实施工作由各级财政(清产核资机构)与各级经贸、税务等部门相互配合,其范围包括所有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含联合经济组织、有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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