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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为谁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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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16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一吐为快

  究竟为谁保险?
乔长海
吾有一友,去年四方凑钱购一辆小面包汽车。车未上路,头件事上保险。之后车子被偷,为办理索赔手续,足足跑了一天,盖数个章,开数个证明,一切办妥,再耐心等待三个月。期满找那家保险公司,回答是负责赔偿金的人“不在”。两个月后办事人还是不在。前几日终于幸运地找到那人,但回答:办不了,继续等。据说,他管的客户不只一二家。其他工作人员能不能办理?答曰:办不了。
“非不能也,乃不为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全车失窃在三个月以上经审查核实后,保险人应在十天内赔付。”一人不在或借口不办,而其他职员束手无策,不能不说这家保险公司失职。一辆车的赔付额数万元,在某些保险公司的某些人看来,滞后一天,多一分“保险”,按期赔付“吃亏”。因此,能拖就拖,能躲就躲。人们不禁产生疑问,保险公司到底为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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