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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承诺制”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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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17
第1版(要闻)
专栏:短评

  实行“承诺制”好
停水断电、煤气不足、屋顶渗漏、下水道堵塞看起来,事情似乎不大,可是,由于它和人民群众每天的生活密切相关,实际上小事并不算小。对于这些事情,有关部门如果不能及时予以解决,就会影响群众的情绪,损害群众的利益,影响政府的形象。
烟台市在社会服务方面实施的“承诺制”,给我们吹来一股清风。他们的主要经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公开办事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交由群众监督,并辅之以经济制裁的措施。这样“三管齐下”,就做到了一竿子插到底,使得推诿扯皮之风无处藏身。
学习烟台市的经验,首先是各级党政领导部门和管理部门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摆正公仆和主人的位置,运用手中的权力,尽心尽力地给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绝不能把人民给予的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这是烟台市实施“承诺制”的根本指导思想。
烟台市“承诺制”的可贵之处还在于,不搞花架子,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有些地方,会议决定一大堆,规章守则满天飞,多是在纸面上或是新闻媒介上热闹一阵子,群众生活中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却往往得不到解决。烟台市则把着力点放在“落实”上。市政府主管机构和有关服务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把各项社会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且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敢动真格的,不怕得罪人。这种求实务实的精神,值得大大发扬。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承诺制”对于实现党的宗旨,密切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团结和动员人民群众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意义。烟台市的“承诺制”必将启发和推动更多的地方和部门,进一步开拓为人民服务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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