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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立法推进公民无偿献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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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20
第4版(要闻)
专栏:东西南北中

  海南立法推进公民无偿献血
我国第一个关于公民无偿献血的地方法规——《海南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经海南省人大一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五月十日公布实施。这对于海南大特区扭转输血事业落后局面、提高全社会道德文明水平,将产生深远影响。
“条例”明确规定,在海南“本省居住的已满十八周岁不满六十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均可以参加无偿献血”。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业江介绍说,针对海南实际,这个“条例”用法规的形式,实施公民无偿献血,既能保质保量满足医疗用血需要,又可培养人们献血救人、无私奉献的美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鲍洪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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