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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当作商品房不愿耕种可转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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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23
第2版(经济)
专栏:

  大棚当作商品房不愿耕种可转让
本报讯蔬菜市场寻常见,大棚市场可曾闻?近一时期,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设立“大棚市场”,让集体、个人所拥有的大棚温室进入市场买卖、租赁,给当地菜园子建设注入了活力。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40多座大棚易主或租赁出去。
近年来,湛河区共建设日光温室、塑料大棚1300多座。如果大棚还仅靠产出的蔬菜、瓜果来赚回成本,获得利润,已显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频繁流动的需要。为此,湛河区在大棚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市场,让大棚本身作为商品,直接进入流通。下泥河村农民张大保,去年10月以8800元的价格,买下了邢铺村的两座占地分别为0.8亩的日光温室,精心管理,冬春一茬茄瓜、番茄已收入7000多元,除去每年土地租赁费200元,收入相对可观。铁炉村的两座大棚,由于十多年单一种植蔬菜,没有调茬轮作,已不适宜种菜。1993年,村民邢耀岭、邢首信租赁后对其实行改造,建成了“大棚鱼塘”,在里面放养热带鱼,获得了喜人的收获。(孙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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