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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召开会议介绍我国律师制度不断完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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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召开会议介绍
我国律师制度不断完善
本报北京5月22日讯记者苏宁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司法部今天联合在这里举行记者招待会,就制定律师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了解,截至1995年年底,全国律师人数达9万多人,比1992年翻了一番多。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从1993年改为1年1次后,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人数逐年增加。1994年和1995年都创造了超过11万人的记录。
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专职律师队伍中,本科学历占25%,专科学历占46.6%。其中博士、硕士和留学归国人员达3000多名。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外国律师事务所目前在我国设立的办事机构已达57家,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海口等地。我国也有7家律师事务所在新加坡、美国等地开设了办事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和司法部副部长张耕介绍了律师法的有关情况。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律师暂行条例,经过15年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年5月又制定了律师法,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他们认为,完善律师制度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刚刚颁布的律师法在总结律师暂行条例实施15年来实践经验基础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律师暂行条例作了重大修改补充,是对我国律师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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