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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苏联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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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5-27
第3版()
专栏:

学习苏联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验
李聿恒
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建设。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决定性的关键。为编制和实现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我们应当学习苏联编制各个五年计划的经验,特别是学习苏联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验,并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以便把苏联的经验有效地运用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去。
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在编制过程中曾改变了十次,历时四年(一九二五—一九二九年)。当时因为没有经验、缺乏完整的统计资料,而一些阶级异己分子,则极力以他们的资产阶级观点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起着破坏的作用。直到一九二七年十二月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发出了关于拟定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的指示之后,才把问题解决了。在这个指令中,正确地规定了国民经济计划的发展速度和比例关系。根据这个指令,国家计划委员会,为各人民委员部及地方的计划机关,制订了编制方法的指示,重新确定了五年计划的编制程序。与此同时,苏联最高国民经济会议更制订了有关基本建设与改造国民经济最重要部门的计划纲要,制订了关于提高物质生产以及投资变动的轮廓数字,规定了关于劳动、财政以及其他方面的基本政策,发出了有关地区经济发展的指示。在这些一系列的指令中,关于编制工业、农业及基本建设计划方面的指令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在关于编制工业计划的指令中,规定了全面的指标体系,调整了生产生产资料部门与生产消费资料部门的各工业部门的分类,确定了工业主要产品的目录,规定了以不变价格、现行价格以及实物表现的有关生产量与生产规模的统一计划单位。在这个指令中,特别指出了金属工业全面发展的明确目标与该工业内部各部门的具体任务,对于机器制造业,对于新工厂的发展,对于劳动组织与生产合理化,对于各企业的专门化与协作化等问题,都作了详尽的分析。指令是按地区发出的,这就特别提高了指令的现实性。在关于电力工业的指示中,包含动力资源的计算和调查,计算各种电站的能力及产量,研究电力的消费内容及发电成本,并规定编制计划的阶段为:(一)精确计算国民经济各部门在五年内的电力实际消费量;(二)将电力资源按地区加以正确分配;(三)确定供应一般消费用电的方法和具体形式;(四)确定合理配置地区统一电力网的方法与完成这种电力网的进度计划。
在关于编制农业计划的指示中,规定了准备大批向集体农业过渡的许多措施,即大量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增加农产品定购量,增加机器供应和肥料供应以及国家对集体农业贷款的优越条件等等;其次,在提出各种农业技术组织措施的同时,规定了各种作物和地区的播种面积,计划期末的作物比例,各种作物的总产量和单位面积产量,畜产品的定额以及谷物饲料平衡表的内容等等。
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计划的指示中,要求计划工作者考虑五年建设中的综合性问题。这些综合性问题就是:精确计算基本建设范围,考虑国民经济和国防利益,按部门和地区的投资分配,考虑投资计划和物资技术供应计划的平衡关系,干部培养、投资效果以及建设工作的组织问题。指示并要求在编制各个部门及建设对象的具体计划时,要有科学的技术经济根据,要以最新的科学技术成就作为设计的基础。
上述这些指令为科学的编制长期计划奠定了理论的和方法的基础。根据这些指令,国家计划机构对计划期初的全部资源进行了概略的计算,对国民经济主要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及生产量可能增长的速度作了科学分析,分析了积累的规模及其来源,并且制定了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简略图表。分析计划期初的社会经济情况,是编制长期计划的最重要的准备工作之一。斯大林教导我们:如果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现有水平,国内各种经济成分与各阶级的相互关系,不做认真的深入研究,不去计算为了建设所必需的物质前提、劳动后备力量与天然资源,不去发现新的潜力,对于国民经济中的平衡关系与脆弱环节不进行分析,那就不可能制订出科学的长期计划来。
在基本搞清了物质资源、劳动资源和财政资源以后,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重新开始了计划的编制工作。摆在当时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编制计划应从那一个环节开始?
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原理,联共(布)中央规定五年计划的中心环节是发展重工业。根据这一原则,编制计划应从重工业开始,以它为核心,来确定其他一系列与之联系的指标。在编制重工业计划时,又以机器制造业为其核心,根据机器制造业以及其他部门的需要量,确定钢铁部门的生产量。无论机器制造业或钢铁工业,都需要有大量的动力,因此在这二个部门的生产量确定以后,就可大致规定电力工业的发展规模。电力发展问题与燃料采掘问题是相互联系的,因此电力工业发展规模的确定又必然成为编制燃料采掘计划的重要根据。机械、钢铁、电力、燃料部门生产的扩大,除了依靠现有企业潜力的发掘外,还必须进行基本建设。进行基本建设需要建筑材料。上述几个主要部门基本建设量的确定,就可大致规定建筑材料部门的生产量。这样,从重工业的核心——机器制造业的生产计划出发,一环接着一环,就可逐渐确定重工业部门内部的计划了。
与发展重工业同时,要相应地发展轻工业。在确定了重工业计划以后,当时的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就从轻重工业的比例关系方面,从轻工业的设备能力方面,从轻工业各个部门间的相互关系方面,从轻工业各个部门的发展速度方面,从供给轻工业以原料的可能性方面,从居民购买力的增长方面,确定了轻工业生产计划。
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全部工业的增长速度平均每年为百分之二十二,重工业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为百分之二十七,轻工业为百分之十八,在五年计划完成时,工业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的比重,由计划期初的百分之四十八上升到百分之七十点七。
与工业生产紧密联系的是农业生产。工业人口与工业消费品生产规模的急遽增长,需要农业部门的粮食及技术作物有相应的增长。在编制五年计划草案之初,曾对农业的原有发展水平作了分析,这个分析指出:原料作物在恢复时期内虽有很大的增加,但仍不足供应工业生产的日益增长的需要,另一严重的问题是谷物生产十分不足。这一分析同时指出:这个问题的合理解决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改良耕种方法(如冬耕、作物轮种、增加耕畜、增加机械等),另一方面是加强农业中的社会化部分。计划规定社会化部分的耕种面积扩大百分之十三,到计划期末,整个社会化农业部分的产品占全国农产品的百分之十九点八,占商品谷物的百分之四十三。
工农业生产量计划的确定,就为编制运输部门的货运量计划奠定了基础。根据各种工农业产品的生产量及其运输系数(生产量与运输量之比,生产量除去本地消费量即为运输量)即可大致确定运输总量。五年计划规定建成铁路线一万余公里。
在工业、农业以及运输能力业已确定的基础上,编制了商品流转计划。为了减轻计划期内的“商品荒”,在编制计划时,对于决定经济政策的一切因素,如价格、国民收入的增长率、税收、贷款等,都考虑到其与市场平衡的关系。根据消费品的生产能力,五年计划规定几种主要消费品的流转额增加一倍左右。商品的供应构成有了变化,大工业产品的比重自百分之七十点五增加到百分之七十五点九。根据这种供应构成的变化,来计划“有组织的”市场与“自由”市场的比例关系,规定前者由百分之四十九点一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二点一。
根据工、农、商业各部门的发展速度,根据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根据工资基金与商品市场基金之间的平衡关系,就可最终确定居民收入的增长计划。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工人的货币工资在五年期间增加百分之四十七,实际工资增加百分之七十点五,个人的总收入增加百分之七十五。
要进行这样巨大的生产建设,必须具备一定的劳动资源与财政资源,劳动计划与财政计划就是根据生产量与基本建设量计划来制订的。
工人数量的确定,一方面根据生产量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根据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则是根据每一千个工人的工程技术人员定额来确定的,当时规定这个定额在重工业部门为一百二十人,在轻工业部门为四十人。当时苏联的工程技术人员也十分缺乏,计划规定两方面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是改变原有高等教育中技术专门人材的训练制度,缩短训练期限,使毕业生数目增加百分之十二。另一方面是大规模地建立工人技术训练系统,提高一百三十万工人的技术熟练水平,以便从其中培养出一批技术人员来。
在编制财政计划方面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正确规定财政收入与支出各项目间的比例关系。当时各种财政指标的确定是通过综合财政计划、国家预算、部门财政计划、信贷计划以及国家银行现金收支计划等五个方面反映出来的。综合财政计划是作为一种平衡性的文件而编制的,国家预算是综合财政计划的一部分,在国家预算的基础上编制部门财政计划。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全部资金的来源如下:国家预算占百分之五十二,国家企业积累的资金占百分之二十二,社会保险基金占百分之十点七,银行系统的积累占百分之七点七,自有资金占百分之七点六。
在上述各部门的计划编制完了以后,就可以进行总的平衡。通过物资平衡表、劳动平衡表以及财政平衡表各有关项目的适应,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的和谐一致,使社会扩大再生产诸过程——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积累之间形成一种新的比例关系。
上述这一种计划程序,是由国民经济各部门客观的内在联系所决定的。在社会经济的实际过程中,这种联系是多方面的和十分复杂的,在编制计划的初始阶段,只能掌握其主导的联系,以后再加以逐步的补充与修正。
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时最基本的问题是正确规定发展速度和比例关系,前者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的要求,后者反映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法则的要求。依据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关于拟定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的指示,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正确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在制订国民经济中最基本的比例关系——生产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时,计划工作人员考虑到这一比例关系的相对矛盾及其统一,根据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规定了积累比重的提高。积累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从百分之十九提高为百分之三十三,这样就为扩大生产准备了物质前提,而生产的扩大又为来日的扩大消费创造条件。
在制订工农业之间的比例关系时,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特别研究了工农业之间的不平衡问题,这种不平衡表现为:工业品与农业品价格间的不平衡(即市场上的“剪刀差”),技术作物及粮食的需要与供给间的不平衡,农村劳动力现有数量及经济上可能实际利用的数量间的不平衡。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制订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消灭上述的各种不平衡,这些措施就是:在减低工业品成本的基础上减低工业品价格,发展粮食和技术作物的生产,实现农业的合作化和提高技术水平,通过信用系统尽力吸收小额储蓄。
在制订轻重工业的比例关系时,计划工作人员
一方面考虑到重工业的优先增长,集中投资来发展重工业,另一方面也注意到将国家资金过多地积压在必须经过多年才能动用的大建设上的危险性,同时为了满足居民需要量的日益增长,决定在重点发展重工业的同时,相应地发展轻工业,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决定轻重工业的比例关系为五十三(重工业)比四十七(轻工业)。
在编制基本建设计划时,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特别注意到新建工业单位数量及其竣工时间的关系,以及投资与动用之间的比例关系(即动用系数),决定将每年基本投资尽量投入比较有限数量的新工厂和选定改建的现有企业中。
在发展速度问题上,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分析了计划期内决定发展速度的四个因素——劳动消耗量、劳动生产率水平、物资消耗节约、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储存——的增长情况,决定不要求于短时期内使资金积累达到最高速度,而是要求在国民经济各个部分间保持一定比例关系的基础上,保证长期的最快的发展速度。这种把发展速度与计划关系联系起来的处理方法,就把编制国民经济比例时的两个基本问题辩证地统一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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