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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审判机关依法重判刑事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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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2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审判机关依法重判刑事犯
本报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5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4起严重杀人、抢劫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和判决结果。刘建贵等9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已被执行枪决。
案犯刘建贵等3人去年4月采取持刀、蒙面、盗车等手段,将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协税员邵某用车撞死,将何某用刀扎死,抢走国税款2500元后潜逃。
案犯周增收等2人去年7月以暴力抢劫出租汽车司机并将司机用尖刀绳索杀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中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严打”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依法从重从快审判的程序,对那些持械抢劫、杀人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首犯、主犯坚决依法重判。(陈晓钟满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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