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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出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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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27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发出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丛亚平)《城市规划法》实施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工作逐渐转入法制轨道。但相当一些地方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调整城市规划,盲目扩大城市规模,擅自设立开发区、下放规划管理权等问题。对此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管理。
通知指出,城市建设和发展要按照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量力而行,逐步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政府应集中精力抓好城市规划和建设,切实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调控作用。城市规划应由城市人民政府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下放管理权。
通知要求,必须切实节约并合理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大城市的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到2000年应控制在已批准的范围内,不得扩大。非农业人口100万以上大城市的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得再扩大。城市建设用地应充分挖掘现有用地潜力,利用非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要提高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切实搞好近期建设规划,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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