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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兴农:种子是关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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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2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科技兴农:种子是关键
本报记者李晋鸿
种子是特殊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增收的基础、科技兴农的关键。为此,1989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1991年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实施细则》。《条例》及《细则》的出台,对全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化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为我国农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但是,近年来有些种子经营单位或非种子经营单位为了牟取暴利,置广大农民的利益于不顾,经销假冒伪劣种子,给农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前不久,记者在山东采访期间,获悉阳谷县的种子管理工作很有成效,于是专程赴该县进行了调查。
(一)
车入阳谷境内,但见麦苗青青,渠水潺潺,一派喜人景象。据县里的同志介绍,5年来,全县粮食总产量每年都保持在40万吨左右,1995年达到47.5万吨,比1990年增长42%,年递增7.3%;农业总产值在聊城地区名列第一。“重视农业”在阳谷县得到了充分的印证。
从阳谷县狠抓种子生产经营的做法,我们可以窥见他们夺取农业丰收的奥秘。
强化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管理,严禁无证生产。生产农作物良种,是一项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县政府规定,杂交一代种必须由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县的种植结构和品种布局,统一制定计划,统一安排到具有一定技术力量和生产条件的乡(镇)、村,实行专业化生产。其他任何形式的计划外社会制种,必须于种植前一个月向县种子主管部门申请。经全面审查,若具备制种条件,发给《种子生产许可证》。
强化农作物种子的经营管理,取缔非法经营。县政府要求,凡经营农作物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有《种子专营资格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和《植物检疫证》,并自觉接受种子管理站等执法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大宗农作物种子的经营,除县种子主管部门分设的门市部外,每个乡镇设立一处种子服务部,人员由县种子主管部门确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农作物种子,更不准擅自承包给个体户经营。所有单位经营的大宗农作物种子,一律由县种子部门统一供应,不准私自乱引乱调,更不准收售社会种子。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按种子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扣押、没收、罚款等项处理;对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的要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
鉴于近年来各地在种子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阳谷县政府去年专门下达了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的文件。1996年,县政府又把繁育、推广良种列为振兴阳谷经济的“十大工程”之一,要求全县良种普及率达到100%,工程总投资988万元。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在不同的会议上,反复宣讲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领导机构上,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公室、农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检察院、公安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种子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农业局设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为了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政府还把种子管理工作列为考核乡镇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
“全县农民朋友:现在正是玉米种的备种季节,用种请到有证的县、乡种子部门选购既纯又对路的放心良种,千万不要贪图便宜,随意购买走村串户的游商或私人小摊点的种子,以防上当受骗。”记者在阳谷采访时,正赶上玉米备种,这样的公告每天都在电台、电视台播放。据县种子站丁祥祺同志讲,这条公告要连续播一个月。除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外,他们还组织宣传车到各乡镇进行宣传;每年要张贴布告2000多张;基本做到每村一条标语。
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同时,他们还强化了种子的销售服务工作,想方设法为农民提供方便。在阳谷县的主要大街上,有一长排店铺,那是专门为农民设立的,其中有种子门市部、植物医院、农技服务站等,来这里咨询、购种的农民络绎不绝。记者还走访了范海、阿城、张秋3个乡镇的种子门市部,看到门市部不仅种子品种齐全,而且张贴着县政府关于加强种子经营管理的告示,还有许多为农民服务的“敬告”,门市部工作人员解答农民的问题也很耐心、负责。此外,他们还着重抓了种子的售后服务,对购买种子的农户除了开发票外,还发给一个“信誉卡”,上面写着“对假冒伪劣、缺斤少两问题,购买者凭此卡和所购商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在阳谷县短暂的采访结束了,望着绿油油、齐刷刷的麦苗,心里对长年工作在第一线、脚踏实地为农民服务的基层干部和科技人员油然升起了一种特殊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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