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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重回课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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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5-28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在身边

  兄妹重回课堂
郭超邢春祥
因生身父亲不尽抚育义务,致使一双兄妹无力交纳学费的抚养纠纷案,日前在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审结。
两个未成年人手握法律的“尚方宝剑”,重新获得学习的机会。
17岁的刘艺和12岁的妹妹刘敏原有一个完整的家。但两年前,长期不和的父母从法庭领回了离婚调解书。从此,妈妈和姐姐离开了这个家。过了一段时间,爸爸刘文明再次娶妻,但继母和刘艺兄妹的感情却一直很糟。
去年秋天,继母和父亲离家外出,将两孩子丢在家里。刘艺兄妹生活无助,只好都挤在母亲那里,可收入低微的母亲根本无力抚养这两个孩子上学。刘艺兄妹终于找到爸爸的新家,然而此时已在外地开店的爸爸却对孩子说:“我拿不出钱”。一心要读书的兄妹俩终于鼓足勇气把爸爸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律的帮助。
主审法官面对这样一起特殊的案件,放下了手中所有的活儿,一次又一次地奔波于原、被告之间。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最终达成了“被告每月付原告刘艺120元、付原告刘敏每月60元”、当庭付1500元弥补前期抚育费的调解协议。
在法律的帮助下,兄妹二人重新回到了书声琅琅的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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