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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就加强社会治安合作达成共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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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16
第4版(要闻)
专栏:

  粤澳就加强社会治安合作达成共识
新华社澳门12月15日电(记者车玉明)正在这里参加粤澳第二十七次治安会议的广东省公安厅代表团和澳门治安部门经过商讨,就加强粤澳两地治安合作达成五点共识。
据广东省公安厅厅长陈绍基介绍,双方达成的共识包括:一、加深和拓宽粤澳原有的警方联络渠道,保持最密切、最有活力和最有成效的联络;二、加快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及其他的严重罪案,加强情报交流,提高效率;三、加强合作打击跨境犯罪,决不允许澳门和广东成为其避风港;四、加强边境一线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打击偷渡和走私犯罪活动;五、双方在打击罪案方面,如有需要,不排除在技术上相互支持。
广东省公安厅代表团于本月12日抵达澳门,与澳门保安政务司孟明志举行了粤澳第二十七次治安会晤。之后,代表团还拜会了澳门司法警察司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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