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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的“良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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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08
第7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艺术家”的“良心”
周云武
如果有艺术家露面,许多人会不惜一切地蜂拥而至,以一睹风采为快。足见人们对艺术家崇拜的狂热程度。人生在世,总有精神追求,要吸收精神营养。这种精神营养许多就来自文艺作品。所以,从事文艺工作的人,特别惹人喜爱和羡慕。
可是,人们终于痛心地发现所崇拜的有些偶像,居然漫天要价、无理罢演,全然没有人们心中的那般好“形象”。于是,有人在失望之后愤怒了,一时间,指责声从四面八方飞向文艺界。有人毫不客气地说:“歌星的嗓子、演员的脸比金子还贵,唯独艺德、艺术家的良心不值钱了。”应该说,我们在建国前后已经培养和造就了一支经受过历史风雨考验、人民信赖的文艺大军。这是不可否认的。他们无论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给人们创造了丰富的精神食粮,《红岩》、《钢铁战士》、《英雄儿女》、《上甘岭》等等。这些作品强烈地震撼了人们的心灵,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奋发向上。创造这些作品,把它们搬上屏幕的文艺工作者,把自己的心血注入作品,也以自己做人的崇高品质感染着人们。一位老艺术家曾深切地说:“我们这一代人过去练功、排练和演出都非常苦,哪有今天这么好的条件?哪有排练费、劳务费?之所以刻苦是因为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艺术良心,对得起广大观众,对得起我热爱和献身的事业。”这种艺术良心,不仅感染了亿万观众,也影响了几代艺人。今天,这种艺术良心,不是时常闪现么?据报载,一位演奏民族音乐的青年演员,应邀到远郊演出,由于天气突变,接她的汽车晚到一个多小时,大家都以为她已离开,但她却一直拎着琴盒伫立在寒风里。这使观众很受感动,许多人都流泪了。这位演员事后深有感触地谈道:“民族音乐也凝结着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自己从事这一职业,并不是把音乐看成一种纯粹的技艺,也包含有道德的修养,只有这样的音乐,才更能给人以感染和陶冶。”多么完善的艺术良心!
艺术家的良心和普通人的良心不一样,他们有被誉为艺术的优美载体,良心就悬挂在这载体下面。如果稍微不慎,良心掉了,便只剩下干瘪瘪的所谓艺术了。于是,出场、亮相、登台……随便玩几手都要钱,参加演出不是比技艺,而是比身价。更有高明的“文艺家”,创作《毒吻》、《野婚》之类的“名著”,炮制赤裸裸、寡廉鲜耻的“三级片”,引导青少年“过把瘾”就“死”。这样的“艺术家”,只要有钱,什么作品都可以鼓捣出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产品的商品属性日益凸现,金钱的诱惑很容易使艺术和良心“分手”。关键就看文艺工作者有没有完美的职业道德,是否解决好了以什么为出发点、为谁服务的问题。这个老话题恐怕任何时候都忽视不得。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国家、一阶级、一团体,政治上出问题,往往是从思想、理论、文艺上的混乱开始的。因此,我们除了清扫那些百无聊赖、游戏人生的“痞子文艺”,净化文化市场外,更要帮助少数“文艺家”捡起良心,完善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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