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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纪检监察部门为企业挂牌服务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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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0
第3版(政法·法律·社会)
专栏:

  新余纪检监察部门为企业挂牌服务
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保护
本报讯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有二十多家企业的负责人纷纷找到市纪检、监察部门,要求为自己的企业实行挂牌服务,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平日,少数党政机关和一些职能部门到企业乱集资、乱摊派、索拿卡要的现象时有发生。仅新余市啤酒厂,一年被索走各种酒类、饮品折款近百万元。
为此,从去年六月起,新余市、县(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在新余啤酒厂、江西电工厂、新余肉联厂等十家企业实施了挂牌服务试点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昭示: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保护,凡向企业征收各种款项的单位,应事先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批,未经审批擅自向企业征收各种款项者,除限期退还外,还追究征收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据统计,挂牌服务一年来,新余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共为这十家试点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目前,新余纪检、监察部门又新增了八家挂牌服务企业。
(李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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