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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作出决定严厉惩处三家盗版侵权光盘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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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2
第4版(要闻)
专栏:

  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作出决定
严厉惩处三家盗版侵权光盘厂
新华社北京六月十一日电记者从新闻出版署获悉,广东潮阳金发光碟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山怡声光碟制造有限公司违反音像管理规定和版权管理规定,复制盗版侵权产品和淫秽、色情出版物,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于近日作出决定,吊销潮阳金发光碟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单位的复制经营许可证,收缴销毁侵权物品并分别罚款各二十万元。
广西桂林金叠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新闻出版署批准,擅自引进两条光盘生产线,并涉嫌复制盗版侵权产品,新闻出版署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中宣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激光唱盘、视盘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作出停止这家公司复制业务的决定。
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决定,再一次表明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坚决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的严正立场。他说,我国已颁布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措施,使光盘复制业基本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我们的主旨是为守法经营者提供良好环境,对违法违规者严惩不贷。去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已有七家光盘复制单位因侵权盗版等不法行为被吊销执照。他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厂家,进一步认清自己的工作与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繁荣科技文化事业、推动社会长久发展的大局密切相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音像制品生产的正常秩序,做到自尊、自律、自强,促进音像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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