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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科研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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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2
第7版(国际)
专栏:国际科技系列报道

  德国的科研体制
本报驻德国记者刘华新
随着女科学家克里斯蒂安·努斯莱因—伍尔哈德获得1995年诺贝尔生理和医学奖,德国战后已有26名科学家获诺贝尔奖。如果以此作为衡量一国基础研究实力的标尺,德国无疑是世界上名列前茅的国家之一。
德国基础研究的主要承担者是所谓“三大支柱”,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研究单位。
在德国人看来,高校是“基础的基础”,因为它是唯一能全面覆盖各专业的研究基地。自上世纪初著名教育家威廉·冯·洪堡改革普鲁士教育体制、确立高校“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的原则以来,高校就一直是基础研究的骨干。二战以后,德国沿袭这一传统,从各方面改善高校科研条件,为培养科技新生力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所谓研究机构主要是指著名的马克斯—普朗克科学促进学会(简称马普学会)和16大研究中心。它们主要从事高校在财力和人力上无法集中进行的科研项目。马普学会成立已有85年,下辖100余个科研机构,有科研人员1万余名。由于组织管理卓有成效,大部分诺贝尔奖得主都出自于此。
第三个支柱是部分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基础研究,但并非主体。
首先,从历史的角度看,德国人重视研究已相沿成习,大学自不待言,许多研究院所都有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这与洪堡进行的教育改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教研并举,不能获得突出研究成果的教师不是好教师,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政府明确提出,基础研究是提高“革新能力”的基础。
第二,联邦研究、技术、教育与科学部只负责制定中长期科研发展目标和规划,组织专门委员会就重点科研领域进行讨论协调(如最近成立的生态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大型项目如离子加速器、科研船、反应堆等需要集中人力、物力的攻关项目(多以政府派员参加其监事委员会的形式介入),协调科研经费开支。一般的人事管理和科研选题均由各研究单位自主决定。这种相对自由和宽松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并使研究部门有可能创建独特的管理模式。如马普学会的“因人而设专业”的管理模式,即:一个研究机构的设置与否,完全取决于是否有合适的、出类拔萃的一流科学家。只要有这样的科学家,就可以为此单独设立一个新的研究所或者工作小组。这种以人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科学家,每年来马普学会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科学家和学者达2000余名。
第三,财政支持责任明确。按德国基本法,大学的科研开支基本上由各州政府承担。马普学会的经费,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各负担约一半。16大研究中心的费用,联邦和州分别负担90%和10%。这些开支比例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常年基本不变。全国对科研的总投资保持在国内生产总值的2.6%左右,在世界上仅次于日、美,居第三位;联邦政府对基础研究的投资占教研部总预算的约20%,据认为这是比较合适的比例,政府对此拟保持长期基本不变。
第四,就科研人员来说,大多获奖科学家都具备“板凳能坐十年冷”的韧劲,以有所发现和发明为对其工作的最高奖赏,具备可贵的敬业精神。以最近获生理和医学奖的克里斯蒂安·努斯莱因—伍尔哈德为例,她为研究果蝇的基因变化,20年如一日,观察、研究的果蝇达2万只,的确称得上是孜孜不倦,献身科学。同时,知识分子在德国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二战以后,德国对科学家保持高薪待遇,从政府到百姓,对科学家高度重视和尊敬。
在与许多德国科技界人士交谈时,他们都认为,德国科研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成果转化为产品的周期过长。政府早已认识到这一点并采取了相当多的措施,但是短期内还难以根本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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