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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的概念及分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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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3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乌拉圭回合协议知识讲座

  服务贸易的概念及分类
洪晓东
一、服务贸易的基本概念
服务的出口主要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收入的过程,相对于服务出口,一国消费者购买他国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各项服务就是服务的进口,各国服务交易之和便构成了国际服务贸易。我们在这里谈的是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它既包括有形的劳务的输出输入,也包括无形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实体接触的情况下的交易活动,如卫星传送和传播、专利技术贸易等。
服务贸易的内容十分广泛,基本上相当于我国通常所说的第三产业,只是我国的第三产业目前还不包括建筑业。服务贸易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国际运输;国际旅游;国际金融服务;国际保险和再保险;专业服务;建筑和工程承包等劳务输出;国际电讯服务;视听服务;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服务;商业批发与零售服务等。
二、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
服务贸易是无形的,不像货物跨越边境时必须经过海关,服务是不易看见的,它在流动时被消费,因此,服务贸易又被称作无形贸易。跨边境的一般是人员或货币而不是一种产品。一些服务贸易需要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提供者和消费者都在场,如理发,但并不是所有的都这样。旅游就是消费者流向提供者,外国专家到中国来就是提供者流向消费者,对银行来说,提供服务的方式主要不是人员的流动而是资金的流动。服务贸易在有些情况下不需任何人员和资金,对于电讯服务来说,电子信息的传递就能在瞬间跨边境提供服务。在乌拉圭回合的服务贸易谈判中,服务贸易市场准入通过以下4种方式来实现:
1.过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
是指一国向另一国提供服务,没有人员、物资和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电讯、邮电、计算机的联网实现的,如视听和金融。
2.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
一国消费者到另一国消费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例如,本国病人到外国就医;外国人到中国来旅游,本国学生到外国留学等。
3.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
商业存在是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它是指允许外国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到本国来开业,提供服务,包括投资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例如,外国公司到中国来开饭店,建零售商店和办律师事务所等。
4.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
是指允许外国单独的个人根据商业合同入境来本国提供服务,这有别于移民。例如外国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医生来中国从事个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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